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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落谁家?安徽省新型研发机构2021年申报奖励条件作用

文字:[大][中][小] 2021-8-30  浏览次数:1473

关于2021年安徽省新型研发机构申报奖励条件细则整理,去年安徽省新型研发机构成功认定51家,那么2021年会花落谁家呢?对于新型研发机构认定条件奖励,一起来学习一下,有疑问的,文中有电话,随时提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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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徽省新型研发机构申报奖励

1.新型研发机构等购置用于研发的关键仪器设备(原值10万元及以上),省、市(县)分别按其年度实际支出额不超过15%予以补助,单台仪器设备补助分别最高可达200万元,单个企业补助分别最高可达500万元。

2.从获得新型研发机构资格认定年度起,有资格享受与新型研发机构相关的扶持政策。

3.省科技厅根据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价结果,择优给予经费后补助,最高可获300万元奖励。

二、安徽省新型研发机构申报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申报单位须是在安徽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或机构,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相对稳定的资金来源,主要办公和科研场所设在安徽省,注册后运营2年以上。

2.拥有多元化的投资主体。由单一主体所持有的财政资金举办,且主要收入来源为长期稳定财政资金投入的研发机构,原则上不予受理。

3.具有以下研发条件。

(1)研发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40%,且不少于20人。

(2)上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支出占当年收入总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

(3)具备进行研究、开发和试验所需科研仪器、设备和固定场地。

4.实行灵活开放的体制机制。

(1)管理制度健全。具有现代化的管理体制,拥有明确的人事、薪酬、行政和经费等内部管理制度。

(2)运行机制高效。包括市场化的决策机制、高效率的成果转化机制等。

(3)引人机制灵活。包括市场化的薪酬机制、企业化的收益分配机制、开放型的引人和用人机制等。

5.拥有明确的业务发展方向。

符合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需求,以开展产业技术研发活动为主,具有明确的研发方向和清晰的发展战略,在前沿技术研究、工程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创业与孵化育成等方面有鲜明特色。

6.具有相对稳定的收入来源。

主要包括出资方投入,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收入,政府购买服务收入以及承接科研项目获得的经费等。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科技创新活动,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政府购买技术性服务收入和技术股权投资收益占年收入总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60%。

三、新型研发机构如何破解 “新”难题?

“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问题主要体现为功能定位之‘新’尚不明确,运行管理机制之‘新’仍有制约,政策服务供给之‘新’还不匹配。”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科委主任张全指出当前新型研发机构存在的“新”问题。

国家对新型研发机构应采用的“现代化管理制度”还缺乏系统性指导,市场化用人机制和薪酬制度等仍待完善。如事业单位类新型研发机构在用人和薪酬制度上仍受到传统事业单位管理规定的各种约束;对企业类新型研发机构,“鼓励运营所得利润不进行分红”的规定与企业本身的营利需求存在冲突;对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组织类新型研发机构),因2018年起草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未正式实施,导致这一类新型研发机构还处于“模糊”地带。

政策与服务供给尚不能适应新型研发机构这一“新物种”的实际发展需求。如事业单位类新型研发机构难以套用现有事业单位分类,注册时只能暂时选择自收自支选项;企业类新型研发机构还不能享受进口科研仪器设备税收减免政策;对于社会组织类新型研发机构是否属于公益性社会组织,是否可进行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尚无统一认识。

对此,张全提出明确认定标准与功能定位、优化运行管理机制、营造良好政策环境三条建议。

在优化运行管理机制方面,他建议出台不同类型新型研发机构运行机制的指导性文件,包括组织架构、运行模式、用人机制、评估评价和监督监测等。指导新型研发机构开展激励机制与人才聘用机制的探索,特别是在企业类新型研发机构上,鼓励各地大胆探索合理有效的利益分配机制。指导建立以创新质量和社会贡献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如以创新带动、成果转化和企业孵化等指标代替仅以论文、专利等为绩效的考核评价方式。

在政策环境方面,深化落实《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强化国家政策的可操作性,特别是在财政经费资助、仪器设备购置、人才引进、税收优惠等方面探索细化适配新型研发机构发展需求的政策,优化政策和服务供给水平。

关于2021年安徽省新型研发机构申报奖励条件,小伙伴们如果有不清楚的地方,是可以联系卧涛科技小编这边免费咨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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