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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项目申报条件和申报补助

文字:[大][中][小] 2020-11-5  浏览次数:1080

申报条件:
1、以孵化与培育处于初创阶段的科技型小微企业及转化高新技术成果为宗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管理团队健全,机构设置合理,管理人员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占70%以上,接受过孵化器专业培训的人员比例在20%以上;

3、具有较为完善的培育孵化企业的管理制度和服务功能,有明确的企业入孵条件、毕业标准和退出机制,可为科技创业人员和在孵企业提供商务、信息、咨询、培训、市场、投融资、技术开发与合作交流等服务,实际运营时间1年以上;

4、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专业孵化器在2000平方米以上),在孵企业使用的场地面积(含公共服务场地)占70%以上,在孵企业数20家以上(专业孵化器10家以上);

5、孵化器拥有种子资金或孵化资金,或与金融机构以及创投机构、担保公司等建立密切联系,扶持在孵企业的发展;

6、专业孵化器应有明确的专业发展方向,并建有专业技术服务平台,拥有专业化的技术咨询能力和管理能力。

申报补助:
(高新区)全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年度绩效考核中排名前五名的,每家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项目申报免费咨询热线:0551-65300113  15855155532
咨询Q Q:2881026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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