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项目申报

关于开展第二批合肥市级职业指导大师工作室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2/9/13  浏览次数:708

为进一步推动职业指导工作创新发展,培养公共就业服务领军人才,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职业指导大师工作室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22年〕57号)和《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指导大师工作室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184号)有关规定,拟组织开展第二批市级职业指导大师工作室的评审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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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条件。
职业指导大师工作室主要在全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肥高等院校及有关企业单位中认定。
(一)职业指导大师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从事就业服务工作10年及以上,具有职业指导师、人力资源师、心理咨询师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2.从事就业服务工作10年及以上,获得省级及以上就业工作先进表彰;
3.从事就业服务工作10年及以上,工作成绩突出、成果显着的。
(二)职业指导大师工作室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至少有1位领衔职业指导大师及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
2.认真宣传贯彻国家、省、市促进就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
3.协调落实促进就业创业各项优惠政策,开展精准职业指导、就业服务、政策咨询等服务工作;
4.建立完善的职业指导大师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制度;
5.能够为职业指导大师工作室提供稳定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工作条件。
二、认定数量。
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精的原则,第二批市级职业指导大师工作室认定名额6个。
三、评审流程。
(一)遴选推荐。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或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按照公开、公平、择优原则,遴选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职业指导大师工作室,推荐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人才中心。符合条件的在肥高等院校候选单位可直接申报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人才中心。
(二)专家评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对候选单位申报材料和个人展示两个环节进行评审。评审全过程接受市纪委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监督。
(三)公示确认。拟认定的市级职业指导大师工作室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文确认。
(四)授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按统一规格制作牌匾,并向项目单位授牌。职业指导大师工作室名称按“申报个人名称+职业指导大师工作室”命名。
四、申报材料。
申报认定市级职业指导大师工作室需报送下列材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
1.合肥市级职业指导大师工作室申报表(见附件)
2.申报单位申请报告。包括:职业指导大师简介及近年主要业绩贡献,申报省级职业指导大师工作室的必要性和现有优势,职业指导大师工作室管理制度和计划目标,能够为职业指导大师工作室提供资金支持以及场所、设备等工作条件的情况说明,加强职业指导大师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等。
3.职业指导大师候选人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社保关系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4.职业指导大师候选人开展职业指导服务工作的台账、图片、宣传稿件及工作室场所、设备等工作条件图片等证明材料。
5、个人工作展示视频资料。
请各县(市)区(开发区)高度重视,严格把关,把辖区内优秀的职业指导大师工作室推荐上来。申报材料请于10月底前报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人才中心,并将申报材料扫描件报至指定邮箱143062686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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