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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行动计划!2022年谯城区农业高质量发展(“两强一增”行动)支持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实施方案

文字:[大][中][小] 2022/8/19  浏览次数:846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财政农业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皖财农〔2022〕286号)和《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 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两强一增”行动)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2〕393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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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内容。
围绕我区中药材优势特色产业,开展“一县一业(特)”全产业链创建,构建完善的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实现生产基地稳固、加工提挡升级、销售渠道畅通。项目支持省级“一县一业(特)” 全产业链示范县建设和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支持企业品牌建设。支持国家级龙头企业培育。
二、实施条件。
对省级认定的第二批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给予奖补。对2021年第七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给予奖补(药业龙头企业)。对历年认定的药业企业中国“驰名商标”给予奖补。
三、奖补对象和奖补标准。
支持资金110万元。其中第二批省级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奖补60万元,其中每个基地奖补30万元;2021年认定第七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奖补20万元;历年认定的药业企业中国“驰名商标”奖补30万元,其中每个奖补10万元。项目需提供以下材料:
(1)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文本;
(2)企业对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
(3)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等复印件。
(4)品牌建设奖补。企业2021产值需达1亿元以上(含1亿元),需提供统计部门产值证明,认定文件或证书等资料。
(5)龙头企业奖补。需提供第七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公布文件。
(6)省级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奖补。需提供第二批省级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认定文件。
四、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书一式两份于2022年7月15日前报送区农业农村局。
五、监管措施。
一是区农业农村局将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和本实施方案要求组织申报,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廉洁高效。二是项目由企业自愿申报、相关部门会商、现场考察、公示、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审定等程序。区农业农村局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资金监管,按程序和标准及时兑付补助资金。三是申报单位要对项目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补助到企业的资金按照涉企资金管理规定执行。如发现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资金行为,将取消该项目资金拨付,今后涉及所有涉农补助类资金三年不得享受。四是将严格按照资金的用途使用,并努力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发挥财政资金最大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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