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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2021年省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基地)申报数量限制及条件解析

文字:[大][中][小] 2021-6-23  浏览次数:1121

对于安徽省2021年省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基地)申报的条件有哪些?数量方面是否有要求呢?相关时间是在什么时候?如下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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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程序。各县(市)政府负责组织申报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基地),对照申报条件开展自评,核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择优进行申报。各市发展改革委要严格把关,对各县(市)申报材料中的数据和有关情况进行核实,完成初审后统一向省发展改革委推荐上报。

(二)申报数量。坚持成熟一个认定一个,原则上每个县(市)仅限申报1个集群(基地),国家重点开发区域和产业基础较好的农业主产区县(市)可增加1个。

(三)申报时间。各市发展改革委汇总、核实并认真研究后,于7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10份)书面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地区处),并附电子版

(四)申报条件:

1)具备一定规模。重点开发区工业行业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0亿元、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工业行业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30亿元,或工业产值占本县(市)工业总产值比重超过10%。服务业行业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5亿元,或占本县(市)服务业营业收入比重超过15%。在全省、全国处于引领地位的特殊行业,经综合评估后,可适当放宽规模条件(原则上按照2017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 4754-2017】中,一个中类或多个上下游产业链关联度较高的中类、小类之和来计算)。

2)市场潜力较大。产业符合国家政策导向,符合主体功能定位,主导产品或所提供服务的市场需求较大、空间广阔,未来三年内可望有较快发展。

3)产业链条较长。产业具有较强的延伸性,拥有至少1家生产经营规模省内一流且技术水平处于行业领先的企业,并初步形成骨干企业与配套企业联系密切、分工协作的格局。重点开发区工业特色产业集群(基地)集聚规模以上相关企业20户左右,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工业特色产业集群(基地)集聚规模以上相关企业15户左右。服务业特色产业集群(基地)集聚规模以上(限额以上)相关企业10户左右。

4)创新能力较强。基本建立适应特色产业发展需要的创新创业体系,工业行业原则上拥有3户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对具有省级以上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可适当放宽条件,对已建立国家级研发平台的优先认定;服务业行业应具有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

5)质量品牌行业领先。骨干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或服务质量处于全省同行业先进水平,具有较强的品牌影响力。拥有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驰名商标、农产品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省级专业商标品牌基地,或超过20%的规模以上(限额以上)企业拥有安徽名牌的优先认定。

6)符合绿色发展要求。严格执行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政策,企业环保、能耗、安全等全面达标,不得使用淘汰落后产品。单位产出能源、水、土地消耗相对较低和污染物排放较少的优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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