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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新型工业化项目申报补助奖励汇总、2023年芜湖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条件和认定标准

文字:[大][中][小] 2023/4/11  浏览次数: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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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芜湖市新型工业化项目申报补助奖励:
一、支持高端制造
(一)支持企业技术改造
12月底前投产的给予设备投资额10%奖补,每提前一个月投产,奖补比例提高0.5个百分点,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按照设备发票购置额给予补助,单个项目(企业)补助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二)支持首(台)套装备认定
获得省级以上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且获得省级奖励资金的工业企业,给予省奖励资金的20%配套资金支持。
获得省级以上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且未获得省级奖补资金的工业企业,分档给予奖补。单价(或货值)在1000万元(含)以下的,按其单价(或货值)的15%给予奖补;单价(或货值)在1000万元以上的,按其1000万元(含)以内价值的15%加上超出1000万元价值部分的10%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二、支持智能制造
对获得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给予省级奖励资金的20%一次性补助。
三、支持绿色制造
(一)支持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
对获得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的企业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支持企业提升绿色制造水平
按《芜湖市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单独执行。
四、支持服务型制造
(一)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奖补
对首次列入国家级和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的,按省级奖励的20%给予一次性补助。
(二)支持工业设计产业转型升级
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补。
五、支持精品制造
(一)支持“精品安徽”宣传
对企业在中央媒体进行“安徽工业精品”宣传的,在省级奖补的基础上,再按照宣传推广费的30%给予奖补。
(二)制造业单项冠军奖补
对2021年获得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包括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称号的企业,按省级奖励的20%给予一次性补助。
(三)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标准化示范企业奖补
对2021年认定的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标准化示范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一次性补助。
六、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一)鼓励新引进工业项目
根据项目对区域的带动作用、技术先进性、管理水平、经济社会效益等情况,可给予项目单位不超过投资额5%的投资补助支持,较大的项目投资补助比例不超过10%。补助资金分级承担,市属项目由市本级承担,其他项目由引进项目的载体单位承担。
(二)支持企业兼并重组
类型一:并购重组我市企业或我市企业并购外地企业
按被重组企业重组净资产的5%给予重组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类型二:我市企业并购境外企业
按并购标的额的5%给予本市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对于超出3000万元或者补助数额较大的,参照“一事一议”政策办理。
(三)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按照《2021年芜湖市推进制造业企业高质量发展上台阶竞赛活动政策》、《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三年递增行动计划(2021-2023 年)的通知》另行申报。
(四)引导“专精特新”发展
按省级奖补资金的20%给予一次性奖补。
七、支持数字经济产业发展
(一)鼓励两化融合示范引领
奖补资金实行总量控制。对通过国家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企业,根据两化融合水平,最高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补。
(二)支持电子信息产业发展
对上一年度首次进入全国电子信息百强、首次进入安徽省重点电子信息企业名单、入选省级优秀智能硬件产品的企业给予省奖补资金的 20%配套资金支持。
(三)培育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
对入选省级优秀企业级的企业,对入选省级优秀工业互联网优秀解决方案的企业给予省奖励资金的20%配套资金支持。
(四)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发展
对新入选长三角 G60 科创走廊工业互联网标杆园区、标杆工厂分别给予 100 万元、30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入选长三角 G60 科创走廊推荐目录的工业互联网平台、专业服务商分别给予 30 万元一次性奖励。
(五)培育引进 5G 企业
对于企业设备及软件投入不低于 300万元的 5G 基带芯片、射频器件、滤波器、物联网(IoT)芯片等5G 产业链核心产品生产项目,给予设备及软件投资 15%的奖补,最高不超过 3000 万元。
(六)促进“5G+工业互联网”应用
对新获批国家级或省级“5G+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典型应用、优秀案例及解决方案的企业,按照与省政策不重复享受原则,分别给予最高 50 万元、20 万元。
(七)推进企业内外网改造
对于投入不低于100万元的内外网改造项目给予设备及软件投入20%的奖补,最高不超过50万元。已获批2021年省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政策中,支持企业网络化改造升级资金奖补的企业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八)支持信息消费试点示范
对上一年度新认定为省级信息消费体验中心的企业,给予 20 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认定为省级智慧健康养老试点示范的企业,给予 20万元一次性奖补。

2023年芜湖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申报条件和标准:
申报示范企业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申报企业具有安徽省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且持续经营时间不少于3年(以每年申报通知下发时间计算);
(二)企业具有市级以上(含市级)认定技术中心;
(三)企业近两年内未发生下列情况:(1)因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理;(2)涉嫌涉税违法已被税务部门立案审查;(3)走私行为;(4)环保安全事件;(5)重大安全责任事故;(6)其他违法行为。
示范企业认定基本标准
(一)具有核心竞争能力和行业领先地位。掌握企业发展的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整体技术水平在同行业居于领先地位。积极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家、地方或行业技术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
(二)具有持续研发投入和创新能力。新产品、新技术(工艺)开发能力强,企业每年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的3%以上,有健全的研发机构并与省内外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三)具有行业示范引领作用和自主品牌。对行业发展中具有较强的带动作用。注重自主品牌的管理和创新,已形成企业自有品牌,并在市场中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
(四)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近3年连续盈利,整体财务状况良好,销售收入和利润总额呈稳定上升势头,利润率逐年增加,新产品产值率保持在30%以上。现金流量充足。建立了较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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