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及2023年各区县申报条件

文字:[大][中][小] 2022/10/27  浏览次数:1365

2023年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是什么?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新市区,水磨沟,头屯河区,达坂城区,米东区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补助政策是什么?想了解的朋友可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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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
1、米东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高新技术企业最高可获120万元奖励
2、新市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对首次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最高奖励30万元,
3、水磨沟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
水磨沟区对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经开区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15万元,各区(县)通过政策引导,积极鼓励企业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4、头屯河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
高新技术企业最高可获120万元奖励。
5、达坂城区高新技术企业补贴
高新技术企业最高可获120万元奖励,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分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补助奖励和研发费用后补助奖励。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三年有效期满,再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资金奖励。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奖励按照企业上一年度研发费用投入额分为六个档进行奖励。
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申报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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