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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条件!宿州市创新型现代产业体系奖励标准、申报主体

文字:[大][中][小] 2022/10/24  浏览次数:596

宿州市创新型现代产业体系奖励补贴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体系。关于宿州市创新型现代产业体系奖励补贴及申报主体的详细内容,埇桥区、砀山县、萧县、灵璧县、泗县企业想申报欢迎随时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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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创新型现代产业体系奖励补贴:
(1)对规模以下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达到规模以上的,奖励10万元。对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亿元的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近3年主要贡献指标年均增速不低于20%、上一年增速不低于全省平均增速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2)对新认定的国家工程(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际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一次性奖励30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国家工程(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际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在国家组织的运行评估中获优秀等次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省工程(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省组织的运行评估中获优秀等次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建立的产业协同创新中心,研发活动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情况评估获优秀等次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宿州市创新型现代产业体系奖励申报主体:
经国家新认定的或运行评估优秀的国家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际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经省新认定的或运行评估优秀的省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情况评估获优秀等次的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建立的产业协同创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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