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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了吗?剖析2023年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各市奖励及条件材料准备起来啦

文字:[大][中][小] 2022/10/9  浏览次数:665

今日讲解!安徽省各地市企业技术中心奖励补贴申请的时间相关条件流程等问题的解答如下,安徽省合肥市、宿州市、淮北市、亳州市、阜阳市、蚌埠市、淮南市、滁州市、六安市、马鞍山市、安庆市、芜湖市、铜陵市、宣城市、池州市、黄山市如果有关详细的材料还有不明白的问题可以随时联系我们,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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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各地市企业技术中心奖励补贴

合肥市企业技术中心奖励补贴

高新区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奖励补助

国家级示范项目奖励。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工业设计中心、新引进的工业设计中心总部,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执行部门:经贸局)

省级示范项目奖励。对首次认定的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服务型制造示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信息消费示范项目、服务业集聚区、特色商业街区,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经开区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奖励补助

企业技术中心奖励。对新认定为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奖励。

瑶海区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奖励补助

企业技术中心奖励。对当年新确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庐阳区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奖励补助

对新认定的省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给予最高20万元一次性奖补。

蜀山区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奖励补助

对当年新认定的省、市级企业技术以及工业设计中心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专款专用。

肥西县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奖励补助

对当年认定的中国民营企业 500 强、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绿色工厂、单项冠军示范企业, 给予 100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认定的省市级民营企业百强、专精特新企业、工业精品、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和小微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分别给予 20 万元、10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确定的安徽省新产品给予 5 万元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 15 万元。对当年认定的省市级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且获得过技术改造奖补资金的,分别给予 20 万元、10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市级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平安企业,分别给予10 万元一次性奖励。

肥东县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奖励补助

支持工业企业建设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创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品牌示范企业、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和平台,鼓励研发重点新产品,对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执行部门:县经信局)。支持建设技术创新中心,对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庐江县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奖励补助

对新确定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巢湖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奖励补助

企业技术中心奖励。对新认定为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奖励。

 

 

宿州市企业技术中心奖励补贴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省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市、县区(园区)各按5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在国家组织的运行评估中获优秀等次的,省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市、县区(园区)各按50万元一次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市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对新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市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县区、园区按市资金50%予以配套支持。

淮北市企业技术中心奖励补贴

对新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国家级50万元、省级30万元、市级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亳州市企业技术中心奖励补贴

对新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市财政分别给予20万元的奖励。对新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市财政给予10万元的奖励。

 

阜阳市企业技术中心奖励补贴

获得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给予一次性奖补5万元获得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择优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除省财政奖补外,市财政给予20万元奖励)

蚌埠市企业技术中心奖励补贴

对获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补。

淮南市企业技术中心奖励补贴

对新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

对上一年度获得优秀评价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

田家庵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验室)的,县财政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

 大通区

企业技术中心奖励10万元 

 潘集区

对被批准组建的省级以上工程(技 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博士 后工作站等创新平台,给予30-50万元资金扶持。

 凤台县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验室),县财政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 

寿县

对新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一次性补贴10万元。对上一年度新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企业给予一次性补贴10万元。

 

滁州市企业技术中心奖励补贴

新获评(认定)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按国家级50万元、省级2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

 

琅琊区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一次性奖补100万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认定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行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补。

 

天长市

新增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奖励20万元 

明光市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认定的市级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补。 

来安县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 

全椒县

对新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认定的市级企业建设的研发机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创新工作站等),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定远县

对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分别给予10万元、3万元和2万元奖励,并给予项目仪器设备购置额的5%补助 

阳县

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20万元、10万元

 

六安市企业技术中心奖励补贴

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30万元奖励。

 

金安区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奖励20万元,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奖励10万元。

裕安区

对首次认定市级“专精特新”、工业设计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各类市级示范荣誉的企业,按照10万元/家给予一次性奖励。

霍邱县

对获得省市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等,在省市奖励的基础上,再分别给予省级20万元、市级10万元奖励

舒城县

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在国家组织的运行评估中获优秀等次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

金寨县

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的奖励;

霍山县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奖励20万元,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奖励10万元

 

马鞍山市企业技术中心奖励补贴

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对当年新增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奖励200万元。

雨山区

工程技术中心及实验室建设。通过自建或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方式,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重点实验室的,有配套的按配套执行,无配套的分别予以30万元、10万元和5万元奖励。奖励资金专项用于添置科研装备、引进人才和科研开发。

博望区

对新认定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标准化示范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花山区

对当年新增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奖励200万元。

当涂县

暂未找到

含山县

对获评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县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和县

对新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除按政策帮助申报上级奖补外,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在省经信厅组织的运行评估中获优秀等次的,县级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县级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安庆市企业技术中心奖励补贴

企业技术中心,市财政给予1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市财政给予20万元奖励。

迎江

对获得市级认定的研发平台(包括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每申报成功一项给予企业 2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达到区级研发平台建设要求的,一次性奖励 1万元。 

大观

新认定的省级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等同类机构,给予5万元奖励。 

宜秀

企业当年被认定为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省“专精特新”及冠军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绿色工厂的,奖励5万元

桐城

对当年新认定为省级技术中心和工业设计中心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新认定为安庆市级技术中心和工业设计中心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怀宁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1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质检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分别给予20万元奖励。

 

枞阳

鼓励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和产学研联合。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所在企业40万元、10万元和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潜山

对当年获得经信或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国家、省、安庆市级研发平台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 

太湖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与大院大所联合成立,并在当年获得省、市政策支持的研发平台,给予一次性5万元补助。

 

芜湖市企业技术中心奖励补贴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在国家组织的运行评估中获优秀等次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弋江区=

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给予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在国家组织的运行评估中获优秀等次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湾沚区

对新认定的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分别给予20万元一次性补助。

 繁昌区新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

 南陵县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100万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在国家组织的运行评估中获优秀等次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无为县对新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一次性奖励30万元

鸠江区对新认定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给予 100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 30 万元一次性奖励

 

 

铜陵市企业技术中心奖励补贴

新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按国家级、省级分别给予100万、50万元奖励

宣城市企业技术中心奖励补贴

对新认定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一次性奖励100万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一次性奖励50万元

池州市企业技术中心奖励补贴

对获得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对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在国家组织的运行评估中获优秀等次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优先推荐认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黄山市企业技术中心奖励补贴

对新认定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一次性奖励100万元。企业技术中心在国家组织的运行评估中获优秀等次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安徽省各地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条件

(一)企业在安徽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续经营时间3年以上,且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专业技术服务业企业年销售收入8000万元以上),或企业年销售收入未达上述最低标准,但属于省十大新兴产业领域,研发经费支出占年销售收入的比重高于10%。

 

(二)企业市场定位和发展目标明确,在行业中具有明显的发展和竞争比较优势,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

 

(三)企业已建立技术中心并正常运行2年以上,具有健全的技术创新组织体系和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技术创新绩效显著。

 

(四)企业重视技术创新,具有技术创新基础条件,以及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

 

1.具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300万元;

 

2.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30人;

 

3.具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和试验条件,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500万元。

 

(五)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3年内,不得存在下列情况:

 

1.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

 

2.因违反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走私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或因严重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3. 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安徽省各地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程序
  1、企业按照省企业技术中心条件和要求,向所在市或省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和编报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主要包括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评价表及其附表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各市或省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部门会同同级发展改革、科技、财政、税务和海关等部门,根据本办法及当年工作通知要求,对企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联合行文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技术中心,并将推荐企业技术中心名单及其申请材料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材料一式1份),同时抄报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和合肥海关。
  3、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委托第三方机构,依据评价指标体系对各市和省直管县推荐的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材料进行初评,并提出评价意见。
  4、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依据初评结果,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和合肥海关等有关部门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初评合格且评价得分70分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进行评审或现场核实,并对申报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3年内有关诚信、涉税、通关等方面情况进行核查。
  5、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和合肥海关,依据国家产业政策、专家评审意见及核实核查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估后,择优确定省企业技术中心名单。
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结果从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受理申请截止之日起,90个工作日之内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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