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项目申报

庐江县惠企政策汇编

文字:[大][中][小] 2022/9/20  浏览次数:787

一、文旅产业贷款贴息

政策摘要:文旅产业贷款贴息(若干政策第17条)。按企业贷款利息总额的百分之50给予贴息,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申报条件:1.申请单位为中小微文化旅游企业;2.贷款用途仅限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直接相关费用的短期流动性贷款以及具体的文化旅游项目;3.2021年发生的贷款利息需为合肥市综合融资服务平台实际发生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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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申报项目起止时间:2022-08-19 至 2022-09-16

 

二、文化创意园区建设

政策摘要:支持文化创意园区建设(若干政策第12条)。对文化创意园区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百分之5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贴。

申报条件: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并已投入使用。具备鲜明的文化产业导向及定位,拥有一个或若干个主导产业门类,符合合肥市文化产业总体规划;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已入驻企业营业面积占园区可出租面积的50%(含)以上,其中文创企业数量或营业面积应占园区已入驻企业的50%(含)以上,已入驻文创企业数量不少于10家。运营管理机构具备科学规范的管理机制和运营机制,能为入驻的文化企业提供政策咨询、产业对接、法务支撑、人才中介等公共配套服务。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贴。

 

网上申报项目起止时间:2022-08-19 至 2022-09-16

 


三、支持文化与旅游融合(文化创意街区项目)

政策摘要:支持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若干政策第12条)。对文化与旅游融合项目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百分之10给予最高500万元补贴。

申报条件: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文化创意街区、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项目,已建成开放或投入使用的,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给予补贴。利用老厂房、老建筑、旧民居等资源(包括各类闲置土地)改建的项目优先支持。街区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有鲜明的文化底蕴或现代文创元素和具备完善的基础设施,街区已入驻企业占街区可出租面积的50%(含)以上,其中文创企业数量或营业面积占街区已入驻企业的30%(含)以上;运营管理机构具备科学规范的管理机制和运营机制,能为入驻的文创企业提供政策咨询、产业对接、法务支撑、人才中介等公共配套服务。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网上申报项目起止时间:2022-08-19 至 2022-09-16

 


四、支持社会资本新建文化场馆

政策摘要:支持社会资本新建文化场馆(若干政策第12条)。对文化场馆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百分之10给予最高500万元补贴。

申报条件:社会资本新建(不含改扩建)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非国有博物馆,依法取得相关许可证照,正式对外开放的(开放时间以取得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时间为准),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给予最高500万元补贴。新建是指自申报通知发出之日起向前推算,2年内正式对外开放的。非国有博物馆展品不计入固定资产投资,购买商品房的可按5年房屋折旧计入固定资产投资。

 

网上申报项目起止时间:2022-08-19 至 2022-09-16

 


五、支持国际化、全国性文旅活动

政策摘要:支持国际化、全国性文旅活动((若干政策第29条))。对在我市承办国际化、全国性、线下有较大影响的重大文旅活动的企业(政府投资项目除外),经评审合格的,给予50-100万元补贴。

申报条件:国际化、全国性、线下有较大影响的文旅活动(以政府为投资主体的项目除外),具有较高的创新性、独特性和可观赏性,预期经济、社会效益显著,有5个以上省份(含5个)的节目或团队参与。 申报单位应在活动举办前1周向县(市)区属地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提出备案申请,属地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初审后出具备案通知书,并报送至市文化和旅游局艺术处备案。活动结束后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专家组对所有备案活动依据资金投入、活动质量、活动规模、取得效益(社会、经济)等进行评审(实行竞争性分配),评审合格的给予50万元—100万元补贴。活动举办期间,属地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跟踪了解。

 

网上申报项目起止时间:2022-08-19 至 2022-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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