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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合肥瑶海区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奖补办法,不知道大家是否了解过呢?瑶海区大健康产业的老板们,可以来这里看看,感兴趣的朋友们可以随时联系小编咨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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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肥瑶海区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践行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建设合肥东部新中心、打造转型发展示范区、东部崛起新引擎、合肥新兴增长极目标,全面落实“健康瑶海”战略部署,把握当前大健康产业发展新趋势,强化创新驱动,聚焦重点领域,谋划引进一批代表未来大健康产业发展方向的重点项目,培育壮大一批具有竞争力的骨干企业,为促进瑶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合肥瑶海区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工作目标
到2025年,大健康产业规模显著扩大,产业结构更加完善,创新能力有效提升,产业环境持续优化,成为国民经济重要支柱产业,总体发展水平力争走在全省前列。
到2025年,全区大健康产业产值力争达到300亿元。打造一个100亿产值的大健康产业集聚区,培育上市企业2个。打造5家医养结合康养机构、1-2个省内领先的医养结合示范项目、13个医养服务示范点。培育和发展优质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形成一批具备核心竞争力的健康服务产品,2025年底,区内药品生产企业不少于3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不少于20家,东部新中心新(扩)建1家市属医院。
三、合肥瑶海区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主要举措
(一)鼓励优质企业落户
1. 贡献补贴。对新引进的符合入驻要求的大健康企业,在运营前两年、年度财力贡献收入达到500万元的,给予运营专项奖补,具体奖补标准为第一年按照企业对瑶海区区级财力贡献的60%、第二年对区级财力贡献的50%。
2. 房租补贴。对新引进的且对瑶海区区级财力贡献达到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大健康企业(包括临床检验检测技术服务,健康体检,智慧医疗,互联网医院,远程医疗,健康大数据,医疗器械,耗材研发、生产和销售等企业),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内给予房屋租金补贴,具体标准为企业第一年区级财力贡献收入在200元/平方米以上的,给予企业实际支付房屋租金的50%补贴;第二年区级财力贡献收入在300元/平方米以上的,给予企业实际支付房屋租金的40%补贴,且每年补贴不超过30万元。(区卫健委牵头,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投资促进中心、区税务局配合)
(二)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3. 对新认定为国家智慧健康养老示范企业、基地的,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补。
4. 对二级医院升级三级医院标准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
5. 对健康产业优质企业(包括临床检验检测技术服务,健康体检,智慧医疗,互联网医院,远程医疗,健康大数据,医疗器械,耗材研发、生产和销售等企业),按照年度贡献财政收入100-200万元(不含200万)、200-300万元(不含300万)、300万元以上三个档次,分别给予专项运营奖励,具体奖励上限为区级财力贡献的40%、45%、50%。(区卫健委牵头,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税务局配合)
(三)支持研发创新
6. 对瑶海区内医疗机构首次获得国家药品(器械)临床试验机构(GCP)资质(Ⅰ期、Ⅱ期、III期)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7. 鼓励具有药物临床前安全性评价(GLP)资质的机构在瑶海设立具有GLP资质的实验室,开展安全性评价工作,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8. 支持瑶海区GCP、GLP、CRO(医药研发合同外包机构)等研发服务机构为区内外企业提供服务,年度贡献财政收入达到100万元的,具体奖补标准为按照企业对区级财力贡献的30%,最高不超过20万元。(区卫健委牵头,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税务局配合)
(四)支持注册认证
9. 企业取得首个国内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或20万元的奖励;对取得二类、三类体外诊断试剂产品注册证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或20万元的奖励。产品入选优秀国产设备名录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奖励。企业从事三类医疗器械及关键材料、零部件研发并通过GMP认证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
10. 对将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落户到瑶海区给予10万元奖励,对将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落户到瑶海区给予5万元奖励,企业年度获得本项奖励资金总额不超过30万元。(区卫健委牵头,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
(五)支持创新平台建设
11. 对新获批国家医学中心、国家级区域医疗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部委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的单位,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生物医药产业省级以上的公共研发平台新增项目,对新增设备(含配套软件)采购额的20%给予补贴,单个项目补贴最高30万元。(区财政局牵头,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投资促进中心配合)
(六)促进健康养老服务发展
12. 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补贴。新建、扩建(租赁经营)的社会办养老机构,按核定的床位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床位数在10张以上、300张以下的每张床位补贴2000元;床位数在300张(含300张)以上,每张床位补贴5000元。分期建设项目,只补贴当期建成投入使用床位数。(市、区政策不重复享受)
13. 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补贴。根据养老服务机构收住老年人身体状况给予机构日常运营补贴(不含特困供养人员)。收住自理老人给予每张床位每月200元运营补贴;收住失能失智老人,按照其失能失智程度(轻、中、重度),分别给予每张床位每月300元、400元、600元运营补贴。(市、区政策不重复享受)
14. 社会办养老机构、老年护理院,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用于养老机构、护理院建设的,按照合同期三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30%给予贷款贴息补助。(市、区政策不重复享受)(区民政局牵头,区卫健委、区住建局、区财政局配合)
四、合肥瑶海区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保障措施
建立瑶海区促进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为总召集人,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为召集人,区卫健委为牵头单位,定期组织发改、民政、财政、住建、市场监管、投促中心、税务等相关部门和镇街开发区召开联席会议, 通报主要指标情况,统筹协调解决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共同推进我区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行政审批,提高办事效率。落细落实中央和省市减税降费、纾困惠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持续优化区级产业扶持政策,确保出台的政策让企业发展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