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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亳州市支持药品研发及生产经营的奖励补贴扶持政策和扶持方式

文字:[大][中][小] 2022-2-25  浏览次数:1146

亳州市为进一步提升医药产业创新能力,优化产业结构,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特制定亳州市支持药品研发及生产经营的奖励补贴扶持政策,下面是政策详情,有想申报以下奖补资金的,可以咨询小编了解如何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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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亳州市支持药品研发及生产经营的奖励补贴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对象是在亳州市进行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并从事医药领域的研发、生产、流通及合同服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药企业。

 

二、亳州市支持药品研发及生产经营的奖励补贴政策

(一)创新药(含中药、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研发,已进入临床研究阶段,承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销售注册地及全口径统计结算在本市,按研发费用的50%予以扶持,单个品种扶持总额最高不超过1.2亿元。

(二)改良型新药(含中药、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研发,已进入临床研究阶段,承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销售注册地及全口径统计结算在本市,按研发费用的50%予以扶持,单个品种扶持总额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三)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同名同方中药研发,承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销售注册地及全口径统计结算在本市,按研发费用的50%予以扶持,单个品种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扶持。

(四)通过转让方式并在本市注册生产销售的优势药品,按该品种实际转让费用或评估价格的50%给予扶持。

(五)国内独家代理进口药品品种,具有明显临床优势和良好的市场前景,其上市许可持有人(或国内被指定的持有人)、销售总部注册地及全口径统计结算在本市,给予单个品种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的扶持。

(六)对承接市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生产的非关联企业,给予委托品种实际委托加工费20%的扶持,每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七)对市外药企在亳州设立销售中心(结算中心),年纳税达到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的,自企业运营之日起依照其对地方财政贡献分档给予最高不超过80%的扶持。

(八)对企业首次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每个品种给予100万元扶持;对企业首次新进入国家医保目录的药品,每个品种分别给予50万元的扶持。

(九)对企业首次进入国家集中带量采购、省级集中带量采购的中标成药品种,每个品种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70万元的扶持。

 

三、亳州市支持药品研发及生产经营的奖励补贴政策扶持方式

(一)扶持事项第(一)至(五)项的扶持资金,可以由载体单位会同基金管理公司先行介入,在约定期限达到约定目标后基金退出,再由受益财政兑现扶持资金;也可由受益财政按“借转补” 或事后奖补的方式进行扶持,具体扶持方式由载体单位自行确定。

(二)扶持事项第(一)至(五)项,协议中须明确企业享受扶持的药品获得上市注册或进口销售批准,未获得上市注册或进口销售批准,退还全部扶持资金本息。

(三)扶持事项第(一)至(五)项,约定期限达到约定目标,指企业享受扶持的药品获得上市注册或进口销售批准后,自约定的纳税考核时间点起3年内单品种纳税额度不得少于奖补数额,未完成约定纳税目标的,退还相应扶持资金本息。

(四)扶持事项第(六)至(九)项由受益财政按事后奖补的方式扶持。

 

关于亳州市支持药品研发及生产经营的奖励补贴政策,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直接咨询小编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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