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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面临两大问题整理如下,滁州各地的公司企业可以具体了解下,并且本文还会为大家带来关于2022年滁州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奖励及时间各区县整理,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在线免费咨询小编为您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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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奖励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市财政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对连续认定的企业,每两次通过认定(首次认定的企业从第二次开始计算),市财政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各区县:
琅琊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奖励
对新认定为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按照企业绩效情况一次性给予10-20万元奖励;连续2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一次性给予10 万元奖助;连续3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天长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奖励
对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分別给予20万元、30万元奖励。
南谯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奖励
首次和复审奖补都是10万元,市首次5万,复审10万,申报高企需先入库。
来安县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奖励
对获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的企业,县财政给予企业一次性2万元奖励。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县财政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再次通过认定的,毎认定一次,县财政给予奖励10万元。对新落户我县的国家級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经市级初审但最终未获认定的企业,给予企业一次性3万元补助。
定远县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奖励
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县财政一次性给予企业20万元奖励
滁州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时间
各市推荐上报截止时间分别为6月和8月。
滁州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申报面临两大问题
一、财务方面问题:
1、国网、省网财务数据不一致:国网和省网系统填写的财务数据须与企业年度纳税申报表以及财务审计报告数据保持一致。
2、各报告中的财务数据存在差异:专项审计报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以及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三者的数据须一致,若存在不一致的问题须补充差异说明(因出具专审报告而导致的差异其差异说明原则上需事务所盖章)。
3、年度财审报告中本年期初数据应与上年期末数据一致。
4、部分企业纳税申报表未提供首页的基础信息表,需补全。
5、出具审计报告的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的资质须提供(报告后附事务所执照、执业证书,出具报告的注会(税务师)证书),报告中注会(税务师)签名须齐全,且为手签名。
二、系统填报需注意:
1、国、省网系统主管部门请选择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若选择有误请及时进行变更。
2、国、省网基本信息表中基础研究投入费用总额是指纯理论性研究产生的相关费用,若无此类费用请填0。
3、国网中上传的营业执照须为加盖公章的扫描件,“认定机构要求上传的其他附件”请上传中介机构证明材料。
4、知识产权:企业若有受让的知识产权,在系统以及知识产权汇总表中填写时其获得方式请务必填受让,而非自主研发;专利缴费收据注意是否已过期,请提供最新日期的缴费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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