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项目申报

关于印发《2021年庐江县土地深翻机械化作业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1-9-14  浏览次数:1649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下达2021年市本级财政秸秆综合利用奖补项目任务清单的通知》(合农〔2021〕46号)、《关于预拨 2021 年合肥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的通知》(合财农〔2021〕474 号)、《关于印发2021年秋冬季土地深翻机械化作业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合农〔2021〕66号)、《关于印发庐江县2021年“510+”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庐办发〔2021〕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了《2021年庐江县土地深翻机械化作业补贴项目实施方案》,请各乡镇(台创园)、区域农机站抓紧组织备案申报,促进项目加快实施进度,确保按时按质完成项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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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庐江县土地深翻机械化作业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下达2021年市本级财政秸秆综合利用奖补项目任务清单的通知》(合农〔2021〕46号)、《关于预拨 2021 年合肥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的通知》(合财农〔2021〕474 号)、《关于印发2021年秋冬季土地深翻机械化作业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合农〔2021〕66号)、《关于印发庐江县2021年“510+”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庐办发〔2021〕22号)等文件精神,改进秸秆还田方式,提升耕整地质量。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土地深翻机械化作业补贴项目,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申报主体

全县范围内,经市监部门登记注册、监测合格的从事农机作业服务的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有一定数量的大马力拖拉机及相配套的翻转犁、铧式犁作业机具,具备承担相应的土地深翻机械化作业服务能力且服务面积必须在500亩及以上(以平台审核通过的面积为准)。

(二)参加项目作业的机具必须安装土地深翻作业远程监测终端,并与合肥市农机社会化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市平台”)实现互联互通,由市平台自动测算作业面积、作业轨迹自动回放和定时上传的作业图片。

(三)申报主体应与服务对象签订土地深翻作业合同(协议),纳入乡镇(街道)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在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备案。申报补贴的作业范围须在本县范围内(不包括白湖农场),作业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同一田块三年内只享受一次土地深翻作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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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技术要求

(一)土地深翻作业深度不小于20厘米,各行深度一致,到边到头,不重不漏。作业时必须开远程监测终端,接受市县镇农机部门网上监管。

(二)建议土地深翻作业以行政村为作业单元,实行整村推进、集中连片深翻作业。

四、申报程序

(一)本项目实施具体程序为:前期准备、项目储备、主体申报、镇级审核、县级复核、县联审小组终审、资金拨付。

(二)前期准备。根据各乡镇(台创园)实际需求。各乡镇(台创园)农业主管部门按照“整村推进、连片作业”的要求,对本镇(台创园)实施深翻作业区域进行统筹规划,并将作业任务细化落实到村。

(三)项目储备。具备作业资质的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应与作业地村委会(社居委)或作业地村居委组织的农户或经营主体签订作业合同,明确作业地点、面积、时间、质量。2021年9 月 30日前,向镇(台创园)提出备案申请,备案作业能力按单台机具作业面积500-800亩估算。经镇区域农机站核实汇总后,于10月 10 号前,将《2021年庐江县土地深翻机械化作业补贴项目备案表》(附件1)、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土地深翻设施设备清单》(附件3)、作业合同(协议)报县农业主管部门备案。申报主体备案的作业地点原则上不得变更,如确需变更,须提前报备同意。全县备案面积不超过6万亩,由县农业主管部门择优选择申报主体实施。

(四)主体申报。经备案的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按合同要求和技术要求实施土地深翻作业后,由村(居)委核实作业地点、面积和质量,并在《2021年庐江县土地深翻机械化作业补贴项目申报审核表》(附件2)上签字盖章。深翻作业服务组织自主打印市平台作业清单,与《2021年庐江县土地深翻作业补贴项目申报审核表》(附件2)《土地深翻设施设备清单》(附件3)、《2021年土地深翻作业服务对象清册》(附件4)、《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5),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行复印件、拖拉机行驶证或购机发票复印件、作业合同等资料,一并向作业地所在镇(台创园)申报作业奖补,申报主体对作业面积和申报资料真实性负责。

(五)镇级审核。作业地镇(台创园)及区域农机站负责对土地深翻作业面积、作业质量审核抽查,做好定期抽查记录,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核验。并将审核确认后的申报对象、作业面积进行汇总(并在《2021年庐江县土地深翻机械化作业补贴项目申报审核表》(附件2)上签字盖章),向作业所在镇(台创园)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无异议后,于2022年1月 18日前,将申报材料上报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六)县级复核。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镇(台创园)上报材料进行复核,对作业面积和作业质量进行抽查。经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复核确认后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县联审小组进行终核。

(七)县联审小组终审。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成立联审小组,对各镇(台创园)上报的作业面积、质量等进行核查,联审小组审核结果作为县级最终验收结论,验收结果在庐江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奖补对象。

(八)资金拨付。2021年对符合土地深翻作业要求,服务面积在500亩及以上的,每亩给予50元的作业补助,奖补资金由市、县(市、区)两级财政按1:1比例共同承担。对确定的奖补对象,奖补资金由县级财政负责兑现。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政府以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压紧压实责任,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和项目实施工作组,确定专人负责方案制定、组织发动、监督检查、审核验收、资金兑付等工作落实。要制定土地深翻工作年度实施方案,层层分解任务,确保这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优选作业主体。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通过公示栏、网络、媒体等向社会公布土地深翻作业奖补政策、申报条件,引导建设规模大、作业能力强、社会信誉高的农机服务组织参与土地深翻作业补贴项目,择优确定实施主体,并鼓励农机作业服务组织选择质量好、信誉好、服务优的终端设备服务商,安装智能化终端并主动接受自动检测,承担土地深翻作业任务。

(三)加强监督检查。镇(台创园)、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以市平台数据为基础,采取网上核查和人工抽查相结合,加强对土地深翻作业的核查。通过对土地深翻作业轨迹和作业图片的审核,核查深翻作业的真实性。通过人工现场抽样核查,检查作业质量和作业面积的准确性。要全面公开作业对象、作业面积、补贴资金,主动接受监督,做到项目实施全过程公开透明。

(四)加强技术指导。各区域农机站要结合本地实际,协助当地政府制定土地深翻作业技术路线、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选择适宜的作业模式,合理衔接前后作业环节,促进农机农艺有机结合。要加强土地深翻作业规范、操作技能、维修保养、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土地深翻作业技术推广到位率。要加强跟踪服务指导,随时解决农机手遇到的技术难题。

(五)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土地深翻在提高土壤质量、抵御自然灾害、提高粮食产量、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要加强土地深翻作业补贴政策的宣传,通过召开现场会、技术培训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为推进土地深翻作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 1.2021年庐江县土地深翻机械化作业补贴项目备案表

2.2021年庐江县土地深翻机械化作业补贴项目申报审核表

3.土地深翻设施设备清单

4.2021年土地深翻作业服务对象清册

5.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

6.庐江县土地深翻作业补贴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和实施组名单


附件1

2021年庐江县土地深翻机械化作业补贴项目备案表

 

申报主体

基本情况

名称(盖公

章或签名)

 

组织机构代码

 

(法人)身

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机构所在地

 

 

作业机具

配备情况

拖拉机(型号、台数)

 

配套机具(名称、台数)

 

智能化终端(品牌、型号、台数)

 

农机作业

情况

作业面积

 

作业质量(厘米)

 

作业地点

(行政村)

 

作业时间

 

审核意见

村级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区域农机站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乡镇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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