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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认定铜陵市企业技术中心补助50万元

文字:[大][中][小] 2021-3-24  浏览次数:983

铜陵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奖补政策是:按省级以上级、省级分别给予100万、50万元奖励。对省级以上级企业技术中心在省级以上组织的运行评估中获优秀等次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在省级以上、省组织的运行评估中获得优秀等次的企业技术中心,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2021年铜陵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即将开展申报,感兴趣的企业可以重点关注一下以下内容。

铜陵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需满足以下条件,具体条件是依据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执行的,
(一)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2年以上,且最近2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二)企业已建立技术中心并正常运行1年以上。
(三)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兼任技术中心主任,并具有较强的市场意识和创新意识,能为技术中心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品牌,其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全省处于先进水平、在全市同行业中领先。
(四)企业技术创新体制健全,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和较强的科技研发持续投入能力。
(五)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当年不低于100万元;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固定资产原值不低于 200万元;专职从事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不少于10人;近2年内开发国内领先的省级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不少于1个;按行业系数折算后,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占产品销售收入比重不低于3%。(年产品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企业可不受此条限制)
(六)企业拥有知识结构合理的科研队伍,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
(七)企业2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事故或因涉税违法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况。

铜陵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流程:
(一)企业按照省企业技术中心条件和要求,向所在市或省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委提出书面申请和编报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主要包括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评价表及其附表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二)各市或省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同级发展改革、科技、财政、税务和海关等部门,根据本办法及当年工作通知要求,对企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联合行文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技术中心,并将推荐企业技术中心名单及其申请材料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材料一式1份),同时抄报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和合肥海关。
(三)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委托第三方机构,依据评价指标体系对各市和省直管县推荐的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材料进行初评,并提出评价意见。
(四)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依据初评结果,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和合肥海关等有关部门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初评合格且评价得分70分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进行评审或现场核实,并对申报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3年内有关诚信、涉税、通关等方面情况进行核查。
(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和合肥海关,依据省级以上产业政策、专家评审意见及核实核查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估后,择优确定省企业技术中心名单。
2021年铜陵市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已经开始,现在需要抓紧准备材料了,具体申报及代理可咨询电话:0551-65300258 或 13339105710(微信同号),专业项目老师跟进去需求做进一步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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