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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合肥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申报条件细则

文字:[大][中][小] 2021-2-10  浏览次数:1226

2021年合肥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申报政策已经发布!目的是为了完善合肥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切实增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的支撑引领和服务带动作用。关于此次合肥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申报条件、奖补等要求本文已经汇总,需要咨询或者申报请直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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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出台目的

为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完善合肥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切实增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的支撑引领和服务带动作用。根据合肥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加快建设合肥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体系,推动知识产权技术转移转化,发挥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优势,促使各领域协同发展,为实现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目标提供支撑和服务。

合肥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申报范围

本办法所称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指在合肥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具有一定知识产权资源优势、技术优势和人才优势的,依托政府、高校、科研机构、创新服务机构和科技服务企业或者知识产权发展联盟、产业联盟非盈利性组织等建设的面向社会提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平台。(以下简称平台)。

合肥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申报条件和如何备案

依托政府、高校、科研机构、创新服务机构和科技服务企业建设面向社会提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平台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投资于平台资金总额不低于200万元,经营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经营服务场所不少于500平方米,具备必要的服务设施、仪器设备等,建有平台网站,发布服务信息并及时更新维护;

(三)有明确的服务需求、发展规划目标和可行性建设方案;

(四)有规范的管理制度,合理的服务流程,具有明确的公共服务性质;

(五)团队具有较强的服务创新能力、丰富的实践经验,负责人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专职从业人数不少于10人;

(六)服务业绩突出,在专业服务领域或区域内有一定声誉和影响力,年服务科技类企业不少于50家;

(七)以合作方式共建平台的,申报方应与合作方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自承担的职责和任务。

依托知识产权发展联盟、产业联盟非盈利性组织等建设面向社会提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平台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应具有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和服务辐射带动能力,能满足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需求,对区域经济发展具有一定影响力;

(二)知识产权发展联盟设立秘书长单位,由秘书长单位负责日常运营、项目申报、资金管理;知识产权产业联盟经所在地县(市)区、开发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推荐。

合肥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日常管理

平台日常管理、运营、维护,由各平台自主负责,县(市)区、开发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市级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负责对平台规范指导。平台实行动态管理制度,年度考核优秀的平台有效期为一年。

平台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优秀等级实行总额控制,按照“好中选优”原则,评选优秀平台。对绩效评估为优秀的平台,按照相关政策给予奖励。

合肥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申报流程和如何考核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负责考核评估工作,根据本办法每年度下发考核通知,遵循“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全面检查和了解备案的平台建设、运行和服务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促进平台更好地提供各类技术服务,确保平台实现良性运行发展。

备案的平台要根据考核通知要求,上报相关材料,经所在县(市)区、开发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考核工作按照相应考核程序进行。

(一)专家评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察及考核评审,对考核平台的基础条件建设、服务能力、工作成效以及项目经费管理情况等进行审核,提出优秀平台候选名单。

(二)公示认定。根据专家评审和现场考察结果,初步确定优秀平台名单,并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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