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认定申报蚌埠市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条件和各区县补贴奖励细则

文字:[大][中][小] 2023/4/14  浏览次数:1018

小编整理了关于认定申报蚌埠市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条件和各区县补贴奖励的相关内容,想要申报的朋友们一定不要错过了,详情如下,看完您如果有不明白想要了解更多申报内容或是想要代理申报的,可以直接致电小编咨询!
10年专业代理免费咨询:19855107810(微信同号)
(卧涛科技:项目申报、专利商标版权代理、软件著作权代理(不过包退)、科技成果评价、各类标准化(参编)代理、软件开发、商业计划书、工商注册财税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两化融合、企业信用修复、ISO体系认证等)

一、蚌埠市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二、蚌埠市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补贴(蚌埠市部分县奖补):
以下奖补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年政策为准!
1、对纳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补贴;对首次推荐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5万元补贴。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20万元奖励,对重新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贴。上述资金全部奖励给企业法人代表和工作人员。
2、对年主营业务收入、研发投入和发明专利申请量均增长20%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企业年薪15万元以上的高管和核心技术人员个人一定奖励,奖励金额不超过个人对地方经济的贡献。
3、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为级、省级和市级创新型(试点)企业的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奖励;对首次入规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4、对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领域企业,首次入规且当年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在5000万元以上和1亿元以上的,分别一次性给予2万元和5万元奖励。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连续两年增长,按以下条件一次性给予奖励。
当年总产值 当年增速高于全市平均增速
10个百分点以下 10—20个百分点 20个百分点以上
5000万元以上 2万元 4万元 6万元
1亿元以上 4万元 6万元 10万元
10亿元以上 10万元 20万元 30万元
上述对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领域企业的奖励资金全部奖励给企业法人代表和工作人员。
每年安排15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高新技术企业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相关人员培训、县(区)科技工作奖励以及对科技联络员和科技特派员每人600—1200元工作绩效奖励。
蚌埠五河县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奖补补助
对首次入选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市里补助5万元,县配套补助5万元;对首次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市补助5万元,县配套补助5万元。对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市给予20万元奖励,县给予10万元奖励;对重新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市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助,县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助。
蚌埠固镇县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奖励补助
对纳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按照市补助额1∶1配套支持,一次性给予5万元补助;对首次推荐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按照市补助额1∶1配套支持,给予5万元补助。对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按照市奖励额50%配套支持,给予 10万元奖励,对重新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按照市补助额1∶1配套支持,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助。上述资金全部奖励给企业法人代表和工作人员。
三、蚌埠市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时间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采取集中受理、定期评审的方式组织。全年分三批次集中审核和推荐,省认定办按程序组织评审和报送备案。
(一)第一批次
1.企业向各县区报送初稿材料(申报程序三),截止时间:4月10日。
2.各县区科技局向市局报送汇总的初稿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申报程序四),截止时间:2023年4月13日;各县区科技局同时将企业申报材料汇总后一式一份报送所属县区税务局(申报程序四),截止时间:2023年4月17日。
3.市科技局审核后企业网上修改材料并在国网系统中提交(申报程序五),截止时间:2023年5月10日。
4.企业省网系统查阅确认(申报程序六),时间:2023年5月25日-5月31日(预计,具体时间以当时通知为准)
(二)第二、三批次
第一批次申报结束后,企业可随时申报向各县区申报第二批次以及第三批次。各县区随时受理企业申报材料,集中报送市科技局和县区税务局。企业申报材料以及程序等和第一批次相同。
第二批次各县区科技局报送给市科技局和本县区税务局的截止时间为6月15日,第三批次各县区科技局报送给市科技局和本县区税务局的截止时间为8月20日。县区科技局截止收取企业材料的时间由县区科技局自行拟定。
各县区于规定时间前完成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Adodb 数据库操作失败Adodb 关闭数据库连接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