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项目申报

关于印发《蚌埠市科技强农机械强农促进农民增收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2/11/25  浏览次数:751

现将《蚌埠市科技强农机械强农促进农民增收行动方案(2022-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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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科技强农机械强农促进农民增收

行动方案(2022-2025年)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促进农民增收行动(以下简称“两强一增”行动)要求,发挥“亩均论英雄”的牵引作用,加快推进“四化同步”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关于“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农业科技进步为支撑,提高农业科技贡献率;以推进农业机械化为抓手,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以一二三产融合为带动,着力增加农民收入;以农业供给侧改革为主线,提高土地产出率。蚌埠市在全省实施“两强一增”行动中,要奋力干在先、走在前,争当“领头雁”。

到2025年,农业亩均产出率达12109元/亩,年均增幅12%以上,农业劳动生产率达4.8万元/人,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68%,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90%以上,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位于全省前列。

二、坚持以农业科技进步为支撑,提高农业科技贡献率

(一)实施农业科技创新行动。加强农业科技支撑体系建设,持续提升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和五河县、固镇县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水平。各县区要按照一个品种、一个团队、一个项目、一个合作院校、一个园区的“五个一”模式,推动农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设。筹建蚌埠农业科学研究院,加强怀远糯稻产业研究院、蚌埠花生产业研究院、蚌埠玉米产业研究院建设。到2025年,新建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创新平台1个以上,新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研究院1个。实施现代农业科技创新计划。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加强科技特派员工作站、星创天地等载体建设,采取“聘、选、派、育”等方式,全市科技特派员发展到625名,实现行政村服务全覆盖。深入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民生工程,每年培训高素质农民650人。(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

(二)实施种业强市建设行动。开展种质资源收集保护行动,支持建立五河野生大豆、怀远石榴、固镇小尾寒羊、湖羊等地方特色种质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依托金海种业、新民种业、高科种业等开展良种攻关,到2025年,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农作物新品种50个,建立小麦水稻良种繁育基地20万亩;依托怀远石榴技术研究院,培育脱毒石榴苗50万株;依托益丰、耕龙、群力等集约化育苗中心繁育茄果类瓜类种苗2亿株。实施新一轮畜禽遗传改良计划,依托鹏欣集团、新希望六和、汉世伟公司等生猪龙头企业,扩建种猪繁育基地,到2025年,核心种猪规模达到20万头以上;依托争华羊业、利民羊业等龙头企业,到2025年,湖羊、小尾寒羊种群规模100万只;依托大成、华信、桂柳等龙头企业,到2025年,繁殖禽苗2亿只。实施水产良种繁育工程,重点培育安徽喜佳淮河鳖和安徽淮王渔业泥鳅良种繁育场,到2025年繁殖中华鳖苗种1200万只,泥鳅苗种10亿尾以上,创建省级水产良种场5家。建设和完善省级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圃1个。(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

(三)实施种养业提质增效行动。围绕“稳产量、提品质、增效益”,发展优质专用粮食500万亩。依托裔湾、耕龙、群力等国家蔬菜标准园发展设施蔬菜基地35万亩,到2025年达40万亩;在沿淮低洼地区发展莲藕、芡实、茭白等水生蔬菜基地2.7万亩,2025年达到5万亩。按照“扩生猪、稳家禽、增牛羊、兴奶业”的发展思路,推进现代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依托新希望六和、牧原、汉世伟、大北农、鹏欣、正邦等龙头企业持续扩大生猪规模;依托大成集团、桂柳牧业等稳定发展肉鸡、肉鸭养殖;依托争华羊业、利民羊业发展肉羊养殖;依托务本源牧业、轩明牧业等发展肉牛养殖;深入实施奶业振兴计划,提升现代牧业、和平乳业、福淋乳业、可牛了加工能力,加快鑫牛农牧、徽牛农牧、鑫犇牧业等千头奶牛牧场达产。到2025年,生猪养殖500万头、家禽2亿只、禽蛋10万吨、肉羊230万只、肉牛25万头、奶牛存栏6万头,畜禽规模养殖比重达到80%以上。着力推进现代渔业提质增效。推广“稻-虾、稻-鳖、稻-蟹、稻-鳅”绿色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实施绿色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650亩。2022年稻渔综合种养面积14万亩,2025年发展到20万亩。大力发展食用菌产业。依托莱姆佳肥业、众兴菌业、丰原农业科技、朵朵鲜农业等发展双孢菇、杏鲍菇、金耳、羊肚菌、黑木耳等生产。2022年产量4万吨,产值3.1亿元,到2025年产量产值双翻番。(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四)实施数字赋农行动。启动蚌埠市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建设,在淮河重点水域禁捕、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机作业指挥调度、动物卫生监督等方面实现实时化、动态化、精准化管理。加快禹会区智慧“无人农场”系统、蚌埠数字农业产业园项目建设。推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开展“追溯二维码+农产品合格证”示范点创建,实施“互联网+”农产品进城出村工程,深入推进信息进村工程,加快益农社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到2025年,建设数字农业工厂25个、数字农业应用场景95个,农业物联网应用主体112家,固镇县成功创建数字乡村试点县。大力发展农村电商。(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外事局、市数据资源局)

三、坚持以机械强农为抓手,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

(五)实施农机装备提升行动。培育壮大依爱、三缘孵化机等优势孵化产业装备,生产能力从2021年的600台提升至2025年1200台。引导安徽传奇农机大马力拖拉机生产能力由2021年3000台提升至2025年6000台以上。安徽思嘉瑞和蚌埠宗天环保机械加大畜牧机械研发,生产能力由2021年200台提升至2025年500台以上。农机制造年主营收入从2021年2.5亿元发展到2025年7亿元。推进五河县与中耕农业合作生产高光效宽窄行水稻插秧机,大型工厂化育秧项目加快实施,力争今年7月底前建成投产。依托皖北农机农资大市场和怀远、固镇农机大市场,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具,不断优化我市农机产品装备水平。围绕产业急需、农民急用,全面梳理农机发展需求,编制农机装备需求和研制清单,对接省农机装备创新研发推广合作平台。依托科技计划(专项)、首台套补助和首台套保险等政策,引导龙头企业参与全国农机补短板行动,支持适应皖北平原地区主粮生产的大型、智能、稳定性强的农机装备研制,支持适应养殖业发展的洗消饲喂、尾水净化、粪污处理等农机装备研制。(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六)实施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加快农机更新换代,逐步淘汰老旧机械,大型复式智能高效机械占比达3.19%。提升主要农作物农机装备能力。到2025年,全市大马力拖拉机保有量达到8000台,联合收割机达到1.8万台,旋耕播种一体机7000台,土地旋耕施肥播种机7000台,插秧机3000台,无人植保机500台,配套农机具装备达80万台套。每个水稻主产乡镇至少建设1个工厂化育秧中心,每个粮食主产乡镇至少建设1个粮食烘干中心。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创建,打造小麦、水稻、玉米、油菜、大豆高标准综合示范基地6个,争取省财政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创建项目支持,三县全部成功创建为部级全程机械化生产示范县。(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七)实施农机社会化服务行动。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新增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24个,实现农业乡镇全覆盖。培育农机社会化服务主体,组建农业生产联合体,引导村级农机服务组织参与农业生产大托管和农机作业网格化服务。创新农机培训方式,到2025年培训农机合作社理事长200名、农机手4400名。加快农机智能调度信息平台建设。联通农机化服务大数据,实现管供需智能化对接,提升农机管理、服务和应急能力。(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数据资源局)

(八)实施农业“标准地”改革行动。因地制宜推行“一户一块田”改革,提升农田宜机化水平。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十四五”期间新建高标准农田110万亩,建设千亩片、万亩方集中连片永久基本农田。继续实施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提升灌溉保证率。深化“田长制”改革,建立市、县、乡、村四级田长制责任体系。(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

(九)实施农机农艺融合行动。深化农机农艺融合,推进作物品种、栽培技术和机械装备集成配套,建设农机农艺融合示范基地5个。积极引进、试验和推广国内农机农艺融合成功模式。大力提升无人智能化播种机、收获机、植保机等装备水平,加快推动我市农机装备智能化发展。(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十)实施农产品仓储冷链设施建设行动。发挥海吉星、合一冷链、宏业肉联厂等冷链物流龙头优势,开展冷藏冷冻、物流配送等服务,鼓励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主体,建设仓储保鲜、产地预冷等设施。到2025年,新增蔬菜、水果以及鲜活农产品冷藏保鲜设施120个、库容20万立方米。加强与沪苏浙商超对接,开展直销连锁配送,共建长三角和皖北地区3小时鲜活农产品物流圈。(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

四、坚持以一二三产融合为带动,着力增加农民收入

(十一)实施工资性收入倍增行动。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加快建设固镇县生物基、怀远县绿色农产品、五河县纺织服装省级特色产业集群(基地)。就地就近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建设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实施农村居民本地就业“121”计划,推进有劳动力的家庭每年至少有1名劳动力在本地务工,年收入2万元以上,带动家庭年人均工资性收入达1万元。大力开发农村公益性岗位,实施脱贫人口稳定就业提升行动,2022年开发全市乡村公益性岗位1万个。(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农业农村局)

(十二)实施财产性收入扩量行动。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三变”改革村达95%。稳妥推进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改革,积极创造条件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有效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充分发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功能,探索成立村社合一的“农投公司”,引导跨村、跨乡镇联合,实行优势互补、抱团发展,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到2025年,全市50万元以上的集体经济强村占55%、达到500个以上,其中百万元以上强村达到100个以上;强村特色产业经营性收入30%以上。推进农村集体收益分红,2025年收益分红达5000万元,全市农民财产性收入翻一番。(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乡村振兴局)

(十三)实施经营性收入壮大行动。大力开展“一村一品”、产业集群、产业强镇、“一县一业”创建,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推进粮头食尾、农头工尾等小加工,发展乡村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让更多的增值收益留在农村、留给农民。培育和引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到2025年,家庭农场达5000个,农民合作社稳定在5000个,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达3500个。推进五河县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整县试点。(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文化体育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

(十四)实施转移性收入提升行动。加快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建设,促进更多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市,构建以市区为引领、以三县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空间布局,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健全农民工服务机制,实施新生代农民工培养计划,每年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2万人次以上。推动农民工平等享受城镇医疗、教育、就业等基本公共服务,让农民工留得住、能就业。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逐步提高“8+1”综合救助标准。落实好农业支持补贴发放工作,重点聚焦粮食主产区、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实现对粮食实际生产者精准补贴。(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退役军人局、市医保局、市残联)

五、坚持以农业供给侧改革为主线,提高土地产出率

(十五)实施农业规模化发展行动。促进土地有序流转。出台鼓励土地流转激励政策,对流转土地发展规模经营的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给予财政奖补,以流转、入股、托管等形式流转经营权,促进土地规模化发展。积极推广农业生产“大托管”“股份合作”等模式,促进适度规模经营,到2025年,土地流转率达65%以上,300亩左右集中连片适度规模经营占比达50%。大力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坚守耕地红线,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围绕“稳产量、提品质、增效益”,建设100万亩糯稻、200万亩优质专用小麦、100万亩专用玉米、100万亩大豆和高粱优质粮生产基地,推行“按图索粮”和订单化生产占比达75%以上。力争到2025年,全市粮食产量稳定在280万吨,蔬菜产量240万吨。(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十六)实施农业标准化建设行动。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力争到2025年,全市绿色优质农产品占比达73.4%。按照农业资源利用集约化、投入品减量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积极创建农业低碳循环发展示范区。示范推广水肥一体化、膜下滴灌等技术,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0.61。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耕地保护与提升技术,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到2025年化肥农药利用率达43%,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60%以上。实施秸秆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提升五年行动计划,到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7%、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85%以上。建立健全农药包装废弃物、废弃农膜回收利用体系,回收率达85%以上。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加快推进市级兽医实验室和各级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队伍建设。2022年,怀远县完成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

(十七)实施农产品品牌化提升行动。按照品牌引领、品质保证、品种优先的发展思路,围绕粮油、畜禽、奶业、蔬果等特色主导产业,推进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联创。到2025年,培育有影响力的“皖美农品”区域公用品牌9个、企业品牌31个、产品品牌90个。新增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178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十八)实施农业链条化发展行动。坚持工业化理念抓农业,按照“粮头食尾”“农头工尾”的要求,围绕生产链部署加工链、围绕加工链部署产业链。推进农产品加工“五个一批”工程,力争2025年农产品加工总产值超过1200亿元。农产品加工产值和农业总产值比达到全省领先水平。深入实施省绿色农产品“158”行动计划,加快实施“510”工程,建设“10大供应中心、10大领军企业、10大产业联盟、10大知名品牌、10大重点项目”。到2025年,创建省级、市级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50个以上。加强农业产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积极推进淮西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创建为国家级示范园区,淮上区梅桥镇、五河县朱顶镇现代农业科技产业园创建省级示范园。加快推进淮上区(皖北)现代食品科技产业园项目建设,持续壮大三县食品产业园和淮上区粮油食品产业园建设规模。力争到2025年,4个食品产业园集聚食品加工企业100家以上,加工产值超200亿元。(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六、保障措施

(十九)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制。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两强一增”行动,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成立科技强农、机械强农、促进农民增收三个工作专班,建立“月调度、季排名、年考核”工作机制。每月由市分管负责同志调度推进,每季度对各县区“两强一增”进展情况进行排名,并结合排名,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调度推进,年度进行专项考核。市直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4年行动计划和2022年工作方案。各县区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细化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责任单位: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督查考核办)

(二十)加强资金支持。建立健全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加大财政对“两强一增”行动支持力度,统筹用好相关涉农资金,充分发挥涉农相关基金作用,引导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切实形成对“两强一增”行动的投入合力。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到“十四五”末,以市、县(区)为单位核算,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50%以上,若计提数小于土地出让10%的,则按不低于土地出让收入10%计提。落实对农产品加工园区的税收支持,加大企业贷款贴息力度。市县两级要积极利用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资金支持“两强一增”行动。金融机构要在农村普惠金融中单列涉农信贷投放计划,优化内部考核激励机制。发挥“裕农通”(安徽)等数字金融服务平台作用,在有条件的县(区)、乡、村设立乡村振兴投资公司和绿色食品产业发展基金。扩大特色农产品保险,拓展农业担保范围,实施农业产业链生态担保。纵深推进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持续开展“党建引领·码上办”行动。用好农机融资租赁工具。(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税务局、人行蚌埠市中心支行、市数据资源局、蚌埠银保监分局)

(二十一)加强用地保障。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落实设施农业用地政策,依法依规保障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设施用地,按照“进出平衡”要求,确实需要补充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解决。种植业项目用地面积的5%、养殖业项目用地面积的15%可直接用于辅助设施建设。对市乡村产业发展规划的重点项目,纳入用地审批“绿色通道”,优先办理。(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

(二十二)加强人才支撑。鼓励农业科技人才申报国家、省、市重大人才工程、人才专项和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在蚌创新创业项目。统筹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农业技术人员素养提升计划、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每年分层分批培训基层农技人员,5年内轮训一遍。(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

(二十三)加强“双招双引”。坚持用市场的逻辑谋事、资本的力量干事、平台的思维成事,推动土地规模化、组织企业化、技术现代化、经营市场化、服务社会化,助力“两强一增”行动落地生根。围绕优势产业、重点产业,编制招商地图,分区域、分类型、分行业,精准招商、定向落地。(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

(二十四)加强工作调度。深入推行“1+5”调度法。“1”:即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每月主持召开一次“两强一增”工作调度。“5”:即“一表一单一通报一报告一点评部署”工作模式(“一表”:制定《蚌埠市“两强一增”工作硬任务县区分解表》。“一单”:制定《蚌埠市“两强一增”工作任务调度清单》。“一通报”:即由市委农办每月通报“两强一增”进展情况。“一报告”:未按时序完成任务或主要完成指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县区和单位,作检视问题报告和表态发言。“一点评部署”:即市领导对重点工作的推进情况进行点评并部署相关工作)。(责任单位:市委农办)

(二十五)加强考核督导。将“两强一增”行动纳入市委、市政府重点督查事项、市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建立“两强一增”行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农业劳动生产率、农业亩均产出率、农民增收等指标调查统计试点。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立与用地指标、涉农资金安排“双挂钩”的“赛马”激励机制。(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督查考核办、市委农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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