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项目申报

关于无为市畜牧业申报2022年度现代农业扶持项目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2/10/26  浏览次数:1075

根据《芜湖市农业农村局  芜湖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加快 发展现代农业的若干政策规定>实施细则(2022-2023年)的 通知》(市农计财〔2022〕83 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畜牧业申报2022年度现代农业扶持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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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申报主体

本市范围内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公司等。

二、 申报类别

(一)支持规模化养殖场发展,开展粪污处理及资源化利用

(二)支持生猪生产

(三)支持市级标准化养殖场、美丽牧场创建

(四)支持地方品种生猪发展

 
三、 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对照《实施细则》条件和要求,向所在 地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请。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对申报项 目文本和相关证明材料要认真审核,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各县市区申报项目时需附当地信用部门提供的所有申报单位信用情况。

四、 申报时间

(一)各县市区于10月20日前上报支持粪污处理及资  源化利用项目、支持生猪生产项目、支持市级标准化养殖场  创建项目、支持地方品种生猪发展项目,市级美丽牧场创建 项目于11月25日前上报。项目申报文本(附件1)、项目汇 总表(附件2)和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二份)一并上报市畜牧

兽医管理服务中心,电子版发送到邮箱

(二)市畜牧兽医管理服务中心分别于11月5日和12月15日之前组织专家组评审项目,并形成验收报告。

(三)市畜牧兽医管理服务中心分别于11月10日和12月20日之前将验收报告报市农业农村局。

(四)请各县市区按照本通知要求按时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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