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项目申报

关于无为市申报芜湖市2022年度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若干政策规定相关项目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2/10/12  浏览次数:745

根据《芜湖市农业农村局芜湖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加快发展 现代农业的若干政策规定〉实施细则(2022-2023)的通知》(市 农计财〔2022〕83 号)精神,现将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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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类别

本次开展以下类别项目申报:

1.市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点转型升级


2.市级休闲农业示范点评选


3.支持绿肥连片种植

4.支持规模化养殖场发展,开展粪污处理及资源化利用

5.支持“芜湖大米”发展


6.支持本市种子企业在海南建立育种科研基地


7.支持创建国家级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


8.支持地方特色种质资源省级以上保护场建设


9.支持引进国内各地优质紫云英种质资源,建立省级展示示 范基地


10.支持建立地方特色种质资源“弋江籽”紫云英繁育基地


11.支持开展主要农作物及紫云英新品种选育

12.支持优质种质资源认定


13.支持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水产原良种场


14.支持休闲食品原料生产基地建设


15.支持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


16.支持稻渔综合种养


17.支持生猪生产


18.支持设施农业建设


19.支持农机购置补贴20.支持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


21.支持植保无人机飞防


22.支持有序机抛秧的推广,新建钵式育秧基地


23.支持节水技术措施应用,对现有农业设施升级改造


24.支持创建市级蔬菜基地


25.支持数字农业建设


26.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新增固定资 产投资


27.支持实施省“五个一批”工程项目

28.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参加国家和省政府举办的农产品交易 会


29.支持传统节日和农事节庆活动等评选


30.支持开展市级农事节庆活动


31.支持农村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


32.扶持市级示范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


33.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


34.支持农资经营门店开展信息化监管

35.加大对农业保险支持力度

36.支持农业信贷,完善农业贷款担保机制


37.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38.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


39.支持标准化养殖场、美丽牧场创建


40.支持地方品种生猪发展


41.支持市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园建设


42.鼓励技术创新,水产绿色,开展长江名优水产新品种研 发

43.支持全国水产原种和良种新品种认定

44.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小型专用农机自行研发

二、申报要求

申报主体对照《实施细则》条件和要求,向所在镇农业部门 提出申请。各镇农业部门要对申报项目文本和相关证明材料认真 审核,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三、申报材料

1. 申报项目填报附件1、2,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申报绿肥连片种植、休闲食品原料生产基地建设、稻渔综 合种养、设施农业建设等4 类项目时,需提供第三方测绘报告。

四、报送时间

1.各镇根据项目具体要求,依照各项目实施的时间节点将申 报材料一式二份(同时报送电子档)报送至相应业务归口部门。

2.相应业务归口部门要主动与芜湖市农业农村局对接,了解 项目具体实施时间和要求,并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认真审核,完 善项目申报程序,将项目汇总表(附件2)交乡村产业化指导股 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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