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项目申报

关于开展2022年度铜陵市创新创业专项资金(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第四批奖补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2/9/2  浏览次数:907

依据《铜陵市创新创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21年修订)》(铜政办〔2021〕17号),现就开展2022年度市创新创业专项资金(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第四批奖补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项目咨询热线:19855107810(微信同号),0551-65300113

一、申报对象

申报主体为在铜陵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从事科研开发、高新技术产业化和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

二、申报事项及条款

1、租用研发仪器设备补助:对租用安徽省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网上登记的科学仪器设备的企业,按租用仪器设备2021年度实际支付金额的20%、最高100万元给予补助。

2、购买市外先进技术成果补助:对企业购买市外先进技术成果并在铜转化、产业化的(或与高校院所在铜联合开展技术项目开发的),按2021年度技术合同成交并实际支付金额的20%、最高100万元给予补助。

3、专利权质押贷款补助:对2021年12月31日前已还清专利权质押贷款本金及利息的企业,按一个贷款周期实际支付利息总额的20%、最高20万元给予补助。

4、促成技术转移转化和产学研合作中介服务奖励:对民营科技服务机构、技术经理人事务所在铜促成的技术转移转化、产学研合作项目,按2021年度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的2%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三、申报材料填报

申报单位于2022年9月20日前登陆“铜陵政企通”平台,点击进入对应的“申报事项”,填写企业基本信息,下载并填报《铜陵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奖补项目申请表(2022年)》加盖公章后与相关附件材料一并上传,逾期不予受理。上传的相关附件材料(原件扫描件)如下:

1、申报租用研发仪器设备补助事项,需上传检测检验付费凭证(加盖财务专用章)、委托检测合同或检测报告。

2、申报购买市外先进技术成果补助(含与高校院所在铜联合开展技术项目开发补助)事项,需上传技术交易合同或协议、付费发票、银行对帐单等凭证。

3、申报专利权质押贷款补助事项,需上传《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专利权质押合同》、《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及还本付息凭证。

4、申报促成技术转移转化和产学研合作中介服务奖励事项,需上传技术交易合同或协议、付费凭证、合作双方出具的证明以及为合作双方服务的差旅费、照片、会务活动等凭证。

四、有关要求

1、项目单位在规定时限内认真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申报表及相关附件材料,确保申报材料完整、准确、真实。

2、各县区、铜陵经开区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享受政策兑现的企业应报尽报、应享尽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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