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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2年绿色工厂推荐和2019年省级绿色工厂复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省级绿色工厂推荐及2019年省级绿色工厂复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2年安徽省绿色工厂推荐
(一)申报企业应是满足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暂行办法》第五条基本条件的制造业企业。
(二)各县(区、管委会)经信主管部门按照推荐程序,推荐绿色制造基础好、示范带动力强且已通过市级绿色工厂评价的企业申报,重点领域单位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的企业优先推荐(具体推荐数量见附件1)。
(三)申报企业需登录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企业云”服务平台系统进行填报,按照要求上传相关材料(要求PDF格式,带公章),并确保提交的材料完整。网上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技术问题,可咨询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信息中心。
(四)各县(区、管委会)经信主管部门确定推荐名单后,于2022年6月20日前将推荐汇总表(附件2)以及所推荐的绿色工厂评价报告(纸质版两份)报送我局,同时通过“企业云”服务平台将企业电子材料提交我局。
二、2019年省级绿色工厂复审
(一)请有关区经信主管部门按照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19年省级绿色工厂复审有关要求督促企业形成形成复审材料,对企业复审材料进行审核并对企业绿色发展现状进行现场复核。
(二)请蚌山区、淮上区、高新区经信主管部门将2019年省级绿色工厂复核情况汇总表(附件5)于2022年6月20日前一并报送至我局。同时将审核后的绿色工厂复审材料电子版(盖章PDF和word版)打包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蚌埠市省级绿色工厂申报免费咨询:19855108130(手机/微信)
附件1:各县区推荐数量
县(区) |
推荐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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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 |
推荐数量 |
怀远县 |
1 |
禹会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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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河县 |
1 |
淮上区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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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镇县 |
1 |
高新区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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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子湖区 |
1 |
经开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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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山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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