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项目申报

关于蚌埠市组织开展2022年(第31批)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2-3-28  浏览次数:907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第31批)安徽省企业技术中 心申报工作的通知》和《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皖 经信科技〔2018〕4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市 经信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申报2022年(第31批)安徽省企业 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企业在安徽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 格,持续经营时间3年以上,且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专业技术服务业企业年销售收入8000万元以上),或企业年销售收入未达上述最低标准,但属于省十大 新兴产业领域,研发经费支出占年销售收入的比重高于10%。
(二)企业市场定位和发展目标明确,在行业中具有明显的 发展和竞争比较优势,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
(三)企业已建立技术中心并正常运行2年以上,具有健全 的技术创新组织体系和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技术创新绩效显著。
(四)企业重视技术创新,具有技术创新基础条件,以及开 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 1.具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年 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300万元; 2.拥有技术水平 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 少于30人; 3.具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和试验条件,技术开 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500万元。
(五)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3年内,不得存在下列情 况: 1.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偷税、骗 取出口退税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 2.因违反海关法及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构成走私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或因严重违反 海关监管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3.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
二、申报流程
(一)申报企业登录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企业云平台 , 于4月 24日前, 在“省企业技术 中心认定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中按要求完成线上申请 材料(包括申请报告、评价表及其附表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的提交, 同时线下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所在县(区)经信部门。
(二)各县(区)要对上报的企业技术中心进行严格遴选, 推荐符合省企业技术中心基本条件的企业,于4月24日前完成 网上材料审核,并将行文的初审意见和推荐名单,以及企业技术 中心申报材料(纸质版各一式两份)报送至市经信局科技科。
三、有关要求
(一)各县(区)要聚焦制造业领域,重点围绕我省十大新 兴产业和各地优势特色产业领域,认真组织指导本辖区企业申 报,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符合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核实确认, 同时加强与同级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按时间节点要求择优推荐 上报符合基本条件的企业。
(二)申请更名的省企业技术中心按《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执行。


蚌埠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免费咨询:19855108130(手机/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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