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滁州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4个常见问题分析和每个地方的补助政策

文字:[大][中][小] 2021-12-9  浏览次数:1045

今天,小编就来说说滁州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4个常见问题,以及滁州市内每个地方的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补助政策,希望能对你有多帮助,如果你遇到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小编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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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问题一:不具备知识产权的企业能否认定为高企?

答复:

(1)知识产权必须在中国境内授权或审批审定,并在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知识产权权属人应为企业。

(2)不具备知识产权的企业不能认定为高企。

(3)对知识产权采取分类评价的方式:将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农作物品种、新药、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等划为Ⅰ类;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划为Ⅱ类,且Ⅱ类知识产权仅限使用一次。

在知识产权评分中Ⅰ类分数占比较大,还考察专利技术的先进性,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数量,获得方式。

(4)Ⅱ类知识产权仅限使用一次。Ⅰ类可以无限次使用。

(5)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的,只能由一个权属人使用。

(6)申请认定时专利的有效性以企业申请认定前获得授权证书或授权通知书并能提供缴费收据为准。

 

滁州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问题:高企认定时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如何计算?

答复:

1. 科技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的管理和提供直接技术服务的,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人员,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

2. 职工总数:包括企业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在职人员可以通过企业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费来鉴别;兼职、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183天以上。

3. 统计方法: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科技人员数均按照全年月平均数计算。

月平均数=(月初数+月末数)÷2

全年月平均数=全年各月平均数之和÷12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滁州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问题:高企认定时研发费用投入比例如何计算?

答复:

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注:

1、研发费用投入比例=近三年研发投入之和/近三年销售收入之和

2、参考加计扣除政策,研发费用增加了科技人员的五险一金、外聘科技人员的劳务费用、创意设计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田间试验费等。

3、研究开发费用中其他费用占比上限调整为20%(原指引为10%)。

4、销售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按照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口径计算。

滁州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问题:高企认定时财务核算科目设置有何特殊要求?

答复:

(1)设置一级科目:研发支出

设置二级科目:费用化支出

资本化支出

设置三级科目:研发项目

设置四级科目:人员人工费、直接投入费用、折旧与长期待摊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费用、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用与实验费用、其他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2)设置管理费用二级科目:研究开发费用

本科目可按研究开发项目,分别“费用化支出”、“资本化支出”进行明细核算。

1、不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借记本科目(费用化支出),期末应将归集的费用化支出余额转入管理费用,借记“管理费用”,贷记本科目(费用化支出)

2、 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借记本科目(资本化支出),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贷记本科目(资本化支出),借记“无形资产”,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正在进行无形资产研究开发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支出。

研究阶段,是指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研究阶段是探索性的,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已进行的研究活动将来是否会转入开发、开发后是否会形成无形资产等均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开发阶段应当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已具备形成一项新产品或新技术的基本条件。

 

滁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补助政策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市财政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对连续认定的企业,每两次通过认定(首次认定的企业从第二次开始计算),市财政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琅琊区高新技术企业补助政策

1、对新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连续2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连续3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2、在对高新技术企业投保的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专利保险予以补助的基础上,拓展险种范围,按企业实际支出保费的30%给予补助(含市级补助部分)。

 

南谯区高新技术企业补助政策

对当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除享受省、市政策外,奖补10万元;对整建制转入本行政区域且处于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奖补10万元。

 

凤阳县高新技术企业补助政策

1、对当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对首次列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待高企认定后,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补,用于高企申报相关费用;对到期放弃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再次认定不再享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奖补政策。

2、对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领域企业,首次入规且当年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在5000万以上和1亿以上的,分别一次性给予1万元和3万元奖励。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增长,按以下条件一次性给予奖励。

当年总产值

当年增速

20%及以上

30%及以上

40%及以上

5000万元及以上

1万元

2万元

3万元

2亿元及以上

2万元

3万元

4万元

10亿元及以上

4万元

5万元

6万元

15.在对高新技术企业投保的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专利保险予以补助的基础上拓展险种范围,按照省市要求给予奖补。

3、完成全县高新技术企业目标任务,每新增一户高新技术企业,分别对乡镇(园区)、主管部门、统计部门奖励1万元、0.5万元、0.3万元,其中招商协议中有“投产三年内申报高企”条款的,对投资促进局奖励0.5万元。任务未完成的,对乡镇(园区)和县直有关责任单位按上述奖励标准削减50%奖金。

4、每新增一户高新技术产业企业,分别对统计部门、主管部门、经信局奖励0.5万元。

5、每新增一个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对主管部门奖励0.5万元。

 

来安县高新技术企业补助政策

1、对获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的企业,县财政给予企业一次性2万元奖励。

2、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县财政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再次通过认定的,每认定一次,县财政给予奖励10万元。对新落户我县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3、对新纳入高新技术产业统计的企业给予不超过5万元奖励,每年奖励资金总额不超过50万元。

 

全椒县 高新技术企业补助政策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15万元,通过重新认定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定远县高新技术企业补助政策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天长市高新技术企业补助政策

1、对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重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奖励;

2、规模以上的高新技术产业类企业,对年度工业总产值增幅超20%、30%、40上的,给予企业管理团队1万元、2万元、5万元的奖励;

3、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类企业中工业总产值亿元以上的企业,当年工业总产值超过全市平均增幅的,给予企业管理团队 1万元奖励,超过全市平均增幅10个百分点的,给予企业管理团队5万元奖励;

4、高新技术产业类企业年度工业总产值达到 10亿元以上的,对当年工业总产值增幅超过10%、20%、30%、40%以上的,给予管理团队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奖励。

5、高新技术企业开展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专利保险等科技保险的,按企业实际支出保费的3o%始给予补助,单个企业年度补助不超过30万元。

 

明光市高新技术企业补助政策

对新认定的国家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连续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落实上级文件要求进行配套奖励。对到期放弃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再次认定不再享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奖励政策。

 

关于滁州市高新技术企业报,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直接咨询小编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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