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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工业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淮政〔2020〕22号)、《淮北市上云企业评定办法》(淮经信产信〔2020〕104号)精神,深化推进企业上云。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淮北市上云企业申报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政策专人免费指导电话:19855109130(可加v),0551-65300586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在淮北市内注册并实际运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无违法记录的工业企业,在2020年1月1日后,实际产生上云支出的,可申请上云企业评定。
2、上云形式。上云企业通过采购公有云服务的形式上云;也可通过采购自建私有云或混合云等形式上云。
3、申报要求。上云企业具体申报要求详见《淮北市上云企业评定办法》。
二、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须提供以下材料:
1、《上云企业评定申请表》及附表;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云服务采购、云应用软件定制开发等所有上云投入的合同及发票复印件(2020年1月1日以来的上云支出);
4、若合同中未明确体现“云服务”、“云产品”等字样,还需提供云服务/产品在云端部署/应用的说明,并由申报企业和云服务/产品提供方共同盖章;
5、云平台建设方案、用户手册等(私有云);
6、各项上云业务实际使用连续三个月以上的数据截图;
7、设备上云情况说明
8、创新应用情况和效果说明
9、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企业上云绩效评估报告(若无可不提供)
10、其他证明性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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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报程序和时间
1、申报企业填写《上云企业评定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供配套证明材料一式两份,由企业加盖公章后向所在县区经信局提交申请材料。
2、县区经信部门组织对企业《评定申请表》及其佐证材料进行审查、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现场核查比例必须达100%。项目审核后向市经信局报送推荐文件一式两份,包括:县区经信部门队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附件1)、项目汇总表(含项目现场核查情况(附件2)。
3.县区经信部门要严格按照时间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各县区经信部门于2021年11月12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及推荐文件一并报送市经信局产业信息化发展科,逾期不再受理。
四、有关要求
企业须严格按照上云企业评定申请表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材料,确保项目和申报材料真实、客观。在项目评定及现场核查中,如发现存在造假情况,申报企业以及具有共同责任的云服务商将被列入我市“黑名单”,取消企业申报资格,取消云服务商申报我市工业互联网服务商等资金项目申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