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项目申报

关于合肥经开区组织开展2021年安徽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1-9-9  浏览次数:1312

根据《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安徽省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安徽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要求,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地本着自愿原则,在2021年9月27日(周一)上午10点之前进行网上申报,登录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http://jx.ah.gov.cn),在企业云办事服务栏,先进行企业注册,用注册的账号和密码登录安徽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申报认定系统,按系统引导和《管理办法》要求,在线填写《安徽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请表》,并按《企业需上传材料清单》(见附件)要求上传相应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根据《管理办法》中“示范基地每次公告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后需重新申报”的规定, 2018年及以前有效期满的示范基地可重新申报(其中获批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有效期从国家级示范基地生效的当年算起);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推荐上报。

三、申报基地请将汇总表(Excel电子版)于2021年9月28日(周二)上午11点之前反馈至邮箱 .以及基地申报材料(纸质版一份装订成册,含有目录)报送至区经开区管委会B座经贸局2301室,逾期不予受理。

项目代理免费咨询热线:0551-65306190,19855108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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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安徽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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