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其他市级科技项目通知

关于芜湖市组织推荐2021年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1-8-17  浏览次数:1115

芜湖市根据省经信厅《关于组织推荐2021年度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要求,2021年度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工作已启动,我市推荐指标为6个。为进一步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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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荐条件

1.符合《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皖经信企发〔2020〕4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第二章、第三章要求。

2.根据《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2021年有效期满的省示范平台本次可自愿重新申报(名单见附件1),已被认定为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有效期延续至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有效期止。延续申报企业占用推荐指标。

二、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于8月20日(星期五)前,登录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在“企业云”服务平台系统,注册登录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系统,按要求填写基本情况并上传相关材料,同步准备纸质材料1份。

2.各县市区经信部门于8月24日(星期二)前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单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初审,并在网上系统进行提交。

三、有关要求

请各县市区经信部门于8月25日(星期三)下班前将正式推荐文件、《推荐省示范平台汇总表》(见附件2)、申报单位纸质材料报送至市经信局企业服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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