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项目申报

关于芜湖市开展2021年省产业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1-8-10  浏览次数:983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科技创新攻坚力量体系的决策部署,推动“科创+产业”融合发展,现就开展2021年度省产业创新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材料、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以及具有竞争优势的传统优势领域。

    二、申报条件
    省产业创新中心由行业龙头企业或科研院所牵头组建,鼓励以法人实体形式运行。应联合现有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吸纳省内外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金融机构等,通过共同出资、协作研发、技术入股或人才联合培养等方式,形成紧密合作的创新网络。
    (一)目标定位明确。围绕行业发展特点和趋势,科学制定远期、中期和近期发展目标。发展目标应定量和定性相结合,可测度和可考核。
    (二)基础条件良好。牵头单位须在行业或专业领域内具有显著的创新优势和较大的影响力,具备充分利用和整合各类创新资源的能力。申报单位须具有专职研发人员 40 人以上,研发设备原值不少于 2000 万元,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 2000 平方米。
    (三)投入水平较高。组建资金、人才规模、设施投入等规模优势突出。组建期内形成高水平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拥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研发投入强度不低于 3%。新增建设投资不低于 3000 万元。
    (四)组织体系清晰。应建立有效的治理结构和管理体制,具备承担技术研发与产品开发、成果转化与商业化、创业投资与孵化、知识产权管理与运营等基本功能。
    三、有关要求
    (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编制组建方案(附件 1)、填写量化指标表(附件 2)和申报汇总表(附件3),按照指标进行严格自查,并于8月22日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一式4份)和电子版报送到经发局。
    (二)请申报单位提前联系经发局确定申报意向。
    (三)经开区将组织初审评比后进行择优推荐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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