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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计120个名额!合肥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2021年申报条件、时间

文字:[大][中][小] 2021-8-8  浏览次数:1369

2021年合肥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申报正在进行中,本次合肥市农民合作社申报名额为20个,家庭农场申报名额为100个。名额很多,合肥市各县区要抓紧申报哦,现在一起来看看合肥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申报的条件是什么?什么时候截止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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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肥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申报条件
(一)市示范社。符合《合肥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评定及监测办法的通知》(合农〔2020〕102 号)中规定的九项标准等申报条件,从县级示范社中择优推荐。
(二)市示范农场。符合《合肥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评定及监测办法的通知》(合农〔2020〕102 号)中规定的十一项标准等申报条件,从县级示范农场中择优推荐。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1、从事粮食生产、开展托管半托管粮食规模生产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类的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
2、带动已摘帽贫困农户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效果好的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
3、列入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的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
4、设立党支部的农民合作社;
5、开展土地股份合作和参与"三变"改革的农民合作社; 6、列入省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育对象的家庭农场;
7、农村产业带头人培育对象、农民工、大中专学生、退役军人返乡创办领办的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
8.妇女创办领办以及民族地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二、申报办法
实行"自主申报、乡镇推荐、县区初审、第三方核查、市级会审、认定公布"的办法。
二、合肥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申报时间
(一)各县(市)区、开发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认真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自主申报,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对于涉及其他系统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要征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在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8 月 31 日前将有关材料电子版(含证明材料影印件)、纸质材料 2 套以及汇总表,随文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
(二)申报材料式样见合肥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材料、合肥市示范家庭农场申报材料,文本标注页码,装订成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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