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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企业注意,安徽省2021年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认定已经开始,关于本次认定的条件什么?申报的流程如何?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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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年度认定(备案)及复审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各申报机构应按要求注册登录安徽省创业孵化载体信息管理平台
(系统将于7月31日开放填报),申请认定(备案)的孵化载体进入“认定备案”模块,申请复审的孵化载体进入“复审”模块,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在孵企业、创业团队注册为新企业等相关信息统计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上传相应附件材料。
2.各申报单位在线填报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申报书(包括首次申请或复审),填写完成后下载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所在市科技局,具体报送时间以各市科技局要求为准。
3.各市科技局负责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注册成立日期须在2019年7月31日之前,且报送上年度真实完整统计数据)、众创空间(注册成立日期须在2020年1月31日之前)进行认定(备案)及复审,并认真做好申报指导、信用核查、材料审核、专家评审、实地核查、对外公示和推荐.上报等工作。
4.各市科技局9月3日(星期五)前,报送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推荐材料,9月24日(星期五)前,报送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复审推荐材料。推荐材料(纸质原件一份)报送至省政务中心科技厅窗口(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服务中心2号厅36号窗口,邮编230001), 逾期不予受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至kjtqycxb@163.com。推荐材料包括: 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见附件1)、 省级众创空间申报书(见附件2)、推荐表(见附件3)、评审专家信息表(见附件4)等。
5.各申报机构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供真实、清晰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各市科技局存在把关不严等未履职尽责的,将视情进行约谈、通报批评等。
6.本次孵化载体的复审范围为2018年(不含)前评审认定(备案)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省级众创空间,复审条件按照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及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皖科区[2020] 21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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