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项目申报

关于合肥高新区组织开展我市第五批企业“专精特新板”挂牌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1-7-26  浏览次数:1163

根据省经信厅《关于组织第五批企业在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专精特新版”挂牌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我市企业“专精特新版”挂牌工作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挂牌企业范围

我市历年获得省经信厅认定的“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的企业。

二、企业挂牌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制(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法人。

2. 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最近一年(2020年度,下同)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无偷、漏税行为等;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 最近一年营业收入在3000万元以上。优先支持主导产品和技术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具有高成长性的企业挂牌。

三、企业挂牌程序

1. 拟挂牌企业向所开发区经信主管部门提出挂牌申请,并填报安徽省“专精特新板”企业挂牌申请表(附件2)。

2. 经省股交中心推介、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审定的推荐机构,为服务区域内推荐的拟挂牌企业提供尽调、推荐,出具推荐意见并盖章。

3、各申报企业提出的挂牌申请表(附件2)并盖章一式两份,会同合肥市第五批省“专精特新板”企业拟挂牌申请汇总表(附件3)于7月27日前报区经贸局(附件2及附件3同步电子版发送邮箱)。

安徽省股交中心挂牌代理免费咨询热线:0551-65306190,1985510810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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