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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滁州市国家进口贴息申报奖补条件材料及认定时间指南

文字:[大][中][小] 2021-7-19  浏览次数:1508

2021年滁州市国家进口贴息申报奖补条件材料是怎样的?认定时间包括哪些?以下小编将为大家详细介绍说明,需要咨询申报的都可以免费咨询以下专人在线电话为你做专业指导!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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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国家进口贴息申报材料

(一) 企业纸质申报材料以胶装本形式装订,不得活页报送, 完整版一式二份、简版一式三份(简版仅含申报材料前四项), 所有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二) ?2021年进口贴息事项申报说明》与《2021年进口 贴息事项申请表》电子数据刻录光盘一式三份(刻录内容为两个 单独文件,见省通知附件1-2, excel表格,文件名以表格名称命 名,请勿合并单元格),并用油性记号笔在光盘标注企业名称。

(三)本次进口贴息产品和技术需符合《鼓励进出技术和产 品目录(2016年版)》,《2020年进口贴息事项申请表》中商 品/技术在目录中的序号请填写到年份,如2016年版B81

 

滁州市国家进口贴息申报认定时间

请各地商务部门于7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初审、汇总后, 与财政部门联合行文报送至滁州市商务局。各地报送材料时请同 时报送《2020年进口贴息事项汇总表》电子版(格式见省通知 附件3,请勿合并单元格)。

 

滁州市国家进口贴息申报认定条件

(一)基本条件:符合《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外经贸发展专 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4B6号)规定的基本条件, 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开展先进技术、关键装备及零部件进口;按照有关规定已取得开 展相关业务资格或已进行核准或备案;近5年来无严重违法违规 行为,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按国家有关规定报送统计资 料;其他按规定应满足的条件。

(二) 以一般贸易方式、边境贸易方式进口列入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商务部发布的《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6年版)》

(以下简称《目录》)中的产品(不含旧品),或自非关联企业引 进列入《目录》中的技术。

(三) 进口产品的申请企业应当是《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的 消费使用单位;进口技术的申请企业应当是《技术进口合同登记 证书》上的技术使用单位。

(四) 进口产品应当在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 日期间完成进口报关(以海关结关日期为准);进口技术应当在 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执行合同,并取得银行 出具的付汇凭证。

(五) 技术进口合同中不含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 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31号)规定的条款。

(六) 进口《目录》中鼓励发展的重点行业项下的设备, 未列入《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12年调整)》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 第83号)。

(七) 符合以上条件的进口产品及技术总额不低于50万美 元

 

滁州市国家进口贴息申报认定奖励补助

对符合以上条件的进口产品及技术给予贴息方式支持。贴息标准如下:

(一) 贴息本金。以符合规定条件的产品或技术的进口金额 乘以人民币汇率计算。申报项目汇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2021 年6月30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计算依据。

(二) 贴息率。按照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2021年6 月30日前最近一期人民币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

(三) 贴息金额。按照贴息本金乘以贴息率且每户企业不超 过6000万元京给予贴息支持

 

滁州市国家进口贴息申报认定材料

(一)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申请文件,内容包括:企业基 本情况、进口用途、预计可产生的效益、项目绩效目标(工作和 目标完成情况)等。

(二) 《2021年进口贴息事项申报说明》(格式见附件1)及 电子数据.

(三)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 《2021年进口贴息事项申请表》(格式见附件2)及电 子数据。

(五) 进口产品订货合同或技术进口合同(复印件,非中文 版请提供中文翻译).

(六) 进口产品的,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 报关单》(企业留存联复印件或打印件)。

(七) 进口技术的,需提供《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书》、《技 术进口合同数据表》及银行出具的注明技术进口合同号的付汇凭 证(复印件)。技术使用单位与付汇单位不一致的,需提供双方 的代理合同。技术进口额是指通过转让、许可、委托开发、合作 开发、技术咨询等方式自非关联企业引进《目录》内技术所支付 的技术费金额(不含设备、培训、调试、差旅等费用,不含以年 度销售额、利润等为基数按比例支付的技术引进费)。付汇凭证 上请注明技术引进合同号、技术名称和符合贴息条件的付汇金 额。

(八) 进口 鼓励发展的重点行业项下的设备,需提供《国 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或海关出具的《适用鼓励类 产业政策条目确认通知单》,含进口设备清单,复印件)、《进 岀口货物征免税证明》(复印件)及《进口货物报关单》(复印 #)o如因关税为零无法获得免税证明,可不提交免税证明,但 应在申请报告中说明有关情况;属于《目录》第三部分鼓励发 展的重点行业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 验室、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高新技术创业服 务中心、新产品开发设计中心、科研中试基地、实验基地建设 的,申报时不需提交《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但 需提交科技部、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国家级研究中心的认定文 件。

(九) 重要装备有技术参数要求的,需提供列明商品技术参 数的进口合同或产品说明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十)引进技术的应说明是否从关联企业引进,企业更名的 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滁州市国家进口贴息申报认定流程

(一) 各市、县商务局和财政局应及时通知各进口单位按照 规定范围和时间抓紧申报。

(二) 各申报单位应认真、逐项填报相关材料,并向所在市、 县商务局、财政局提出申请,同时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请用 A4纸复印,并装订成册,不得活页报送。

(三) 各市、县商务局、财政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申报 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企业。在初审申报材 料时,对鼓励进口的重要装备,应按照《目录》列明的商品 名称、商品编码和技术参数逐项判定;未列明商品编码的,按商 品名称和商品功能判定;成套设备分散报关的,申报产品应为成 套设备的组成部分。对鼓励发展的重点行业,项下进口的设备 和零部件,申报产品应列入《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 所附的进口设备清单,且属于《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认定的 免税进口产品;因关税为零无法获得免税证明的,核实产品未列 入《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

(四) 各市、直管县商务局、财政局将申报材料初审、汇总 后,以市(直管县)为单位于8月15日前以联合行文形式报省 商务厅(产业处)和省财政厅(企业处)。省直企业直接上报。

(五) 各市要同时报送《2021年进口贴息事项汇总表》电子 版(格式见附件3,请勿合并单元格),纸质申报材料请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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