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规避核查风险 芜湖市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申报好处注意事项

文字:[大][中][小] 2021-6-29  浏览次数:1370

关于2021年芜湖市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申报优惠好处有哪些?对于企业来说会有哪些注意事项?以下小编将为大家详细整理说明,请企业单位认真查看!需要咨询或者代理申请的可以免费联系以下该政策专人指导为您在线解答指导!

政策专人免费指导电话:19855109130(可加v),0551-65300586

 

芜湖市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申报好处注意事项盘点如下:

1、企业享受加计扣除,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同时从事或用于非研发活动的人员和仪器设备,应做好必要记录,将费用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分配。

进行多项研发活动,应按照不同研发项目分别归集。

其他费用实际发生数小于单个研发项目限额10%。

研发费用应扣减特殊收入,包括当期取得的研发过程中形成的下脚料、残次品、中间试制品等。

研发费用中对应的材料费用,不得包括直接形成产品或作为组成部分形成的产品对外销售的部分。

取得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的财政性资金用于研发活动所形成的费用。

 

2、研发费用中研发领料可以全部加计扣除吗?

(1)研发领料一般发生情形

没有生产订单时,为了测试是否达到研发项目既定目标,进行的中间试验、产品试制;有生产订单时,为了保证整批订单生产质量,在量产之前,先进行小批量的产品试制。

(2)研发领料在研发项目发生的阶段

一般来说,研发阶段可以分为以下五个阶段:市场调研与设计——立项——实验室——小试——中试阶段

在后三个阶段,有可能根据研发目标,会领用材料进行测试等,从而形成研发材料。

(3)财务应该如何处理

领料时,借记研发费用;

销售产品时,贷记营业收入,不应该将其冲减研发费用。

(4)研发领用原材料后,如果继续跟踪原材料,结果有三种可能

A:直接消耗至没有价值,未形成B/C

可以加计扣除。

B:形成的下脚料、残次品、中间试制品

可以加计扣除下脚料、残次品、中间试制品,未产生收入时,要扣减,不足扣减的,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按零计算。

C:形成产品或作为组成部分形成产品

本年度已对外销售,研发费用中对应的材料费用不得加计扣除。

本年度未对外销售,有两种选择:

(1)本年度先可以加计扣除,后续年度销售时,再冲减销售年度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不足冲减,无限期向下一年递延;

(2)由于未来年度一定会产生销售,因此本年度直接放弃加计扣除。

 

需要咨询或者代理申请的企业单位可以免费咨询卧涛小编为您在线解答指导!

更多关于知识产权、项目补助申报、商业计划书、软件开发、融资等都可以联系小编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指导!

政策专人免费指导电话:15855199550 (微信同号),0551-65300586

QQ:2885169026

更多政策详情点击:在申报项目政策汇总

 

 

Adodb 数据库操作失败Adodb 关闭数据库连接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