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2021年淮北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申报条件标准及6类对象

文字:[大][中][小] 2021-5-17  浏览次数:1254

根据《淮北市高新技术企业三年倍增行动方案(2020-2022年)》,淮北市决定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申报工作。此次申报对象针对6类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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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淮北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申报对象

(一)企业

1.连续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2017年度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20年度再次提交申请并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

2.非连续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2020年度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其他企业。

3.外地迁入的高新技术企业:淮北市辖区外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2020年度整体迁入的。

4.安徽省高新技术培育企业:2020年度备案为科技型中小企业,且当年认定为“安徽省高新技术培育企业”的。

5.2020年度首次纳入高新技术产业统计的企业。

6.2020年之前纳入高新技术产业统计,2020年高产产值不低于2亿、增幅不低于15%的企业。

(二)科技服务机构(含会计师事务所)

7.为5家(含)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开展相关服务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含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需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规定的中介机构条件,对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进行专项审计或鉴证,出具专项报告。

淮北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申报条件

(一)在我市注册登记的企业和机构;

(二)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不良信用记录。

淮北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标准

(一)2017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2020年重新认定成功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非连续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

(二)外地迁入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

(三)2020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当年认定为“安徽省高新技术培育企业”的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

(四)首次纳入高新技术产业统计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五)对2020年度之前纳入高新技术产业统计,2020年度高产产值达2亿以上,年增幅超过15%低于20%,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对2020年度之前纳入高新技术产业统计,2020年度高产产值达2亿以上,年增幅超过20%(含),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六)2020年度在我市开展高新技术企业服务工作,与企业签订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相关服务合同,并在我市成功辅导5-9家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服务机构(含会计师事务所),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成功辅导10-14家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成功辅导15家(含)以上的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淮北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申报材料

(一)申报企业奖励的申请材料

1.淮北市高新技术企业三年倍增行动方案奖励资金申请表。

2.信用承诺书。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高新技术企业提交高新技术证书复印件。

5.首次纳入高新技术产业统计的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申报高新技术产业奖励的企业提供B204-1表。

(二)申报科技服务机构奖励的申请材料

1.淮北市高新技术企业三年倍增行动方案奖励资金申请表。

2.信用承诺书。

3.科技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4.相关服务合同(协议)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现场核查、复印件留存)。

 

淮北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申请程序和要求

1.企业申请材料一式三份于2021年5月28日前报送属地科技主管部门。

2.各县(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实地查验和原件审核工作,并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核申报单位不良信用记录。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申报材料统一收集、审核后,连同推荐文件各两份于2021年6月3日前统一报送市科技局。

3.科技服务机构申请材料一式两份于2021年5月28日前报送市科技局。

4.各单位按时间节点进行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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