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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船舶企业生产条件评价申报条件材料及申报程序

文字:[大][中][小] 2021-3-8  浏览次数:1155

安徽省船舶企业生产条件评价范围为全省船舶设计、生产、修理单位(企业)。关于安徽省船舶企业生产条件评价的申报条件材料及申报程序。卧涛小编已为大家整理如下,需要申报的可以联系小编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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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船舶企业生产条件评价申报条件:
(一)安徽省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二)遵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产品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不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材料和生产工艺。
安徽省船舶企业生产条件评价申报材料:
(一)安徽省船舶企业生产条件评价申请书;
(二)企业承诺书、
安徽省船舶企业生产条件评价申报程序:
1、企业申请
船舶企业向市、省直管县(市)主管部门提出生产条件评价申请,并报送申请评价材料。
2、形式审查
申请评价材料经市、省直管县(市)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收到申请评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评价材料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合格的,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价;形式审查不合格的,退回申请企业完善后,重新申请。
3、现场评价
申请评价材料形式审查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按照《评价标准》对申请企业进行现场评价。企业现场评价总分、各单项得分均达到合格以上且达标项全部达标,判定企业评价合格,由专家组出具现场评价意见。
4、评价认可
现场评价合格的企业,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的列入《安徽省船舶企业生产条件评价合格名单》。
现场评价不合格的船舶企业,整改完善后可重新提出评价申请。

安徽省船舶企业生产条件评价申报代理咨询:0551-65310892,QQ:2885162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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