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安徽省铜陵市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13-7-30  浏览次数:4893

各县区科技局,铜陵高新区经贸发展与科技局,国家级创业中心,各有关企业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2013年安徽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科高秘〔2013〕276号)的要求,为做好我市的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新技术产品认定条件:

1、产品属于国科发火[2008]172号文件中《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2、产品须区别具体规格型号,但使用功能、性能,产品结构、材料,设计、制造技术等无实质变化的系列产品不得重复认定;

3、产品知识产权明晰,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

4、产品实行单独核算;

5、产品符合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没有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的,应符合行业和地方标准。无上述标准的企业标准须在质量技术监督机构备案;

6、产品质量稳定可靠;

7、产品市场前景广阔,经济效益良好,年销售收入100万元以上,销售利税率15%以上。

二、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程序

1、高新技术产品实行网上申报,企业登录安徽省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inno.kjllt.com/)进入“安徽省高新技术产品申报系统”,注册后,填报《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报书》。

2、各申报企业向其所在县(区)、铜陵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铜陵县科技局、铜官山区科技局、狮子山区科技局、郊区科技局、铜陵高新区经贸发展与科技局)提交书面申报材料,中国科技大学铜陵科技创业园内企业向市创业中心提交书面申报材料。(所提交的材料暂时不要装订,用夹子夹好)。

县(区)、铜陵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等联系人:

县科技局 孙广积 8814996

铜官山区科技局 王静波 2877079

狮子山区科技局 王 普 6865100

郊区科技局 陈 斌 2896831

铜陵高新区经贸发展与科技局 关 瑞 2689159

中国科技大学铜陵科技创业园 周 军 5880988

3、各县区科技局,铜陵高新区经贸发展与科技局,国家级创业中心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评并择优推荐,填写《省高新技术产品申报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加盖公章,于8月20日前连同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报送市科技局高新科。

市科技局联系人:朱传为 董晶 2833433

三、申报材料清单

1、申请报告;

2、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附件2)

3、《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报书》(网上在线打印);

4、反映该产品技术水平和知识产权的材料(产品或技术鉴定证书,法定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用户的评测报告等。申请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须提供专利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新药证书、注册商标等;技术来源于其它单位或个人的,须提供技术合同和相关材料);

5、产品标准;

6、企业2012年度财务报表、2013年6月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主营业务收支明细表和应上交、应弥补款项表(须经当地主管税务局审核盖章)。若企业没有应上交、应弥补款项表,可用2012年度纳税证明(地税和国税审核盖章)代替。

7、其它有关材料(如: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质量体系认证证书、重点新产品证书、火炬计划项目验收证书等)。

8、国家和省火炬计划项目产品,可提供验收证书;国家及省级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产品,可提供新产品证书。科技成果鉴定和新产品鉴定、检测(验)报告原则要求在2年之内,重大技术装备类产品可放宽至3年;查新报告、用户意见原则要求在1年之内。涉及特殊行业许可的产品,需提交特殊行业许可证明材料;涉及环保的产品,需提交环保达标证明。

附件:1、省高新技术产品申报推荐汇总表

2、申报材料真实性申明(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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